客户端侵权,下架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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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发布时间:2020-12-18 14:57:06

慕江

12月16日,工信部发布消息,通报下架26款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此前,工信部曾向社会通报了60家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企业名单。截至目前,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核查复检,尚有19款APP未按照工信部要求完成整改。

近年来,APP被下架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不乏一些知名度颇高的APP或是细分领域的龙头老大。在今年工信部推进的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中,自查自纠阶段,共有8000多款APP完成整改;监督检查阶段,又有百余家问题企业被督促整改。这说明互联网市场APP侵权行为不容乐观。

APP侵权一般涉及个人信息过度收集、在用户不知情情况下实施捆绑消费、大数据杀熟等。一些软件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非要读取用户电话、短信、图片等信息。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但遗憾的是直到目前这种状况仍不少见。因此,工信部责令一些屡教不改者直接下架,可谓是釜底抽薪。既然你不能自律,侵权无度,那么被下架也是咎由自取。

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危害不可小觑。生活中我们常会接到莫名其妙的骚扰电话,有些还能准确地报出个人信息。这很可能就是手机里的哪个APP出卖了用户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的泄露,还可能侵害个人名誉权、财产权。维护用户权益、规范市场行为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

与APP侵权相关联,一些新技术的推广运用过程也未能秉持审慎原则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信息。最近,一些地方爆出刷脸技术的不适当使用的新闻。比如,一些房地产销售场所读取看房人脸部数据已是公开秘密,个别公厕连取张厕纸都要刷脸。这些状况不能不引起警惕。最近,《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就提出,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杭州富阳法院也作出所谓“人脸识别第一案”的一审判决,判决侵权者删除原告脸部数据。这些纠正和判决值得一些新技术推广者注意。

我国对新业态新技术一贯秉持审慎包容的原则进行监管,这一方面是助推创新,另一方面是渐进式探索监管的合理途径。但包容并不意味着这个领域是法外之地,审慎也不意味着监管不会画下红线。近期,国家相关部委连续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新经济发展监管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对新经济新业态更为合理有力的监管正在路上。应该讲,必要监管是维护广大民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有利于行业生态,也是保持社会竞争性创新氛围的需要。对此,无论是企业还是行业乃至社会,都应有正确认识。

我国科技实力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性提升。我们相信,科学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不仅会为消费者带来更为美好的体验,更可以提升诚信透明的商业文明。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