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培训机构的“人员审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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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发布时间:2020-12-15 11:15:51

张海英

据《法治日报》报道,江苏苏州的陈女士本想让孩子通过校外培训多学点东西,结果女儿却遭老师长期猥亵。2019年至今,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13起发生在校外非学历培训机构的猥亵儿童案件,涉及24名未成年受害者。


虽然猥亵者受到法律惩罚,但给受害儿童身心造成的伤害无疑是巨大的。所以,须全面审视这类案件多发的原因,完善儿童保护措施,让培训机构不再“藏污纳垢”。


本是为了让孩子接受培训、增长技能,却无形中把孩子推进“魔窟”,出现这样的情况,与家长过于相信培训机构及师资宣传,放松警惕有关,也与一些培训机构未严格筛选老师,未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有关。


这些都对监管部门及时“补位”提出了要求。比如此前的一些专项整治活动主要侧重点是给孩子减负,并没有涉及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问题,而有些猥亵儿童案件恰恰发生在这类机构。


有关部门在2018年提出“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后,多省发文提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直接向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明确了其监管主体——市场监管部门,但教育部门对这类机构的约束却不够。显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也有教育属性,其从业者的学历、资质、有无犯罪记录等,不仅关乎教育培训质量,还关乎培训秩序、孩子的安全。如果教育部门未能有效介入监管,相关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鱼龙混杂、素质参差不齐,发生一些伤害未成年人的事情或许难以避免。


其实,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双重监管并不矛盾,大可各有侧重、各司其职。比如,教育部门可以负责人员资质、审核有无犯罪记录,对培训全程监督等。


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校外培训机构这一“短板”必须尽快补上。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