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范》看古代政德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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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发布时间:2020-12-02 08:15:00

尹传政

《家范》是司马光所著家训,因司马光身后受赠温国公,又被称为《温公家范》。《家范》共十卷十九篇,首载《周易·家人》卦辞以及节录《大学》《孝经》《尚书·尧典》《诗经·思齐》诸篇语录,作为全书之序,正文从《治家》至《乳母》。除首卷《治家》外,其余各卷按照祖、父母、子、女、孙、伯叔、兄弟姑姊等分类,根据不同的人在家庭中的不同角色,为其提供行为规范。《家范》“采集经史兼及子书中,圣人正家以正天下之法,及后世卿士以至匹夫,家行隆美可为人法者”,系统地阐述了古代家庭伦理关系、治家原则,以及修身养性和为人处世之道,为历代社会士大夫所推崇。

司马光的《家范》把中国古代传统政德“家国一体”的核心价值理念作为家庭教育的根本。在司马光看来,齐家就为了实现治国,从而最终达到天下平。司马光认为,若要把国家治理好,必须首先管理好自己的家庭,不能管教好自己的家里人,却能去教育别人、教化百姓,这种事是不存在的。因此,司马光强调,治家“莫如礼”,并对齐家规范作出了规定:要“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为人父者,要“爱子教之以义”;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为人子者,则应以孝为天经地义,为行动之准则。

更为重要的是,司马光不仅对“家国一体”进行思想层面的论述,还在实践操作方面提出了具体方案,从祖、父、母、子、女、妻等关系入手,通过圣侯之言和王侯将相的故事,为家庭成员树立典范。这是因为,爱护自己的亲人,是用来爱护自己的;爱护天下的民众,是用来爱护自己的亲人的。如果能做到这些,那么自身就会稳如泰山,永无危殆,别人怎么能够侵犯、侮辱呢?所以,自古以来的圣贤之人,都是先亲爱自己的九族,然后才能够推及施加到他人身上。不言而喻,个人修为不仅对规范自身行为极为重要,还影响到家庭成员。更是最终涉及每一名社会成员。因此,只有做好自我,才能实现正天下的目的。

《家范》提出了以廉以俭、以德以礼的家庭教育对后代为人从政的重要性。家风德育在家庭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司马光在家训中指出,“积金以遗子孙,子孙未必能尽守;积书以遗子孙,子孙未必能尽读;不如积阴德于冥冥之中,以为子孙长久之计”。司马光之所以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中国古代人普遍的做法是:“为人祖者,莫不思利其后世。然果能利之者,鲜矣。何以言之?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畦连阡陌,邸肆跨坊曲,粟麦盈囷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施施然自以为子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作为祖辈,没有不希望能为儿孙谋利的,可是真能谋利于后代的却很少。对此,司马光认为,应该用为人处世的道理来教育子孙,用遵纪守法来管理家庭。否则,就会导致子孙后代只知道追逐利益,而没有了道义,“惟知有利,不知有义故也”。因此,在司马光看来,圣人和贤达之人的高尚品质不仅对自己有利,还能够惠及子孙,他们留给后代的是高尚的品德修养和完善的立法熏陶,传予子孙的是廉洁的品质和俭朴的作风。

《家范》鲜明地提出了严格家人教育对为官从政的重要性。中国古代家训中的“严私德”不仅要求对自己严格,还要严格教育家人,管好子女,教育好妻子。《家范》对于如何管好家人提出了众多的理论观点和具体做法。司马光认为,家风的形成从一开始结婚成家的那一刻就决定了,“正家之道,靡不在初”。这是因为一旦对家人过分宠爱、纵容,就会带来恶果。其中对妻子而言,“初而骄之,至于狼犺,浸不可制”。对于子女来说,“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司马光认为,自古以来,过分宠爱子女带来恶果的事例举不胜举,多少人只知道疼爱自己的子女,却不懂得如何教育他们,以至有些人变成危害他人、辱没祖先、扰乱社会甚至是亡命天涯的人。爱孩子就应该教育孩子,培养他们成人。疼爱他们,却让他们走上邪路,哪里是真正地爱孩子呢?显然,家风家教管教不严,必然对从政者带来严重的问题。因此对待孩子,就要从小进行管教,“‘儿幼未有知耳,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对于妻子,不仅要使其自身具备德行,还需使其可以辅佐丈夫,助之功成名就。所以《卷耳》求贤审官,《殷其雷》用义来劝诫丈夫,《汝坟》勉励丈夫做人要正直,《鸡鸣》警诫相成,这些都是贤内助的功劳。

原载11月30日《学习时报》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