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店一面”不利于商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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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0-12-01 10:11:27

江德斌

近日,《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一审。条例草案明确,管理部门在编制规范和设置管理时应当充分考虑辖区内不同区域功能和风貌特点,避免“一刀切”,防止牌匾标识“千店一面”。

近年来,部分地方在推进城市形象管理工作时,热衷打造形象工程,盲目追求统一标准,对店铺牌匾搞“一刀切”,强制改成一种模式,弄得整条街的店铺牌匾都一个模子,变成“千店一面”的乏味形象,呆板僵硬,丧失创意,遭到民众和舆论的批评。北京立法要求避免“千店一面”,乃是对“一刀切”式管理的纠偏,将店铺牌匾设计的主导权还给商家,以回归参差多态之美。

城市以人为本,各类人群有着不同的消费需求,商家亦有千差万别的经营策略,每一类消费者都有对应服务的商家,就形成了繁华热闹的人间烟火。如果将餐饮、美发、汽修、服装等店招统一标准,那就模糊了店铺的特质,令消费者难以辨识。

放开店铺牌匾设计,并非完全放任不管。各地城市管理者应借鉴日本东京、中国香港、中国台北等城市街头千姿百态、错落有致的牌匾标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牌匾标识设置规范,厘定规格、色彩基调、尺寸、材质、质量等基本标准,其他则交给商家自行决定,让其在一个大的框架内自由发挥创意设计,以实现兼容并蓄、参差多态的商业环境。如此,城市管理者有章可循,也尊重了商家的自主权,从而杜绝行政之手的不当干预,让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进城市商业繁荣昌盛。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