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社会治理弱项需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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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时报发布时间:2020-11-26 11:37:04

支振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在“十四五”要实现的“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这一主要目标中,提出“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要求。但“社会治理还有弱项”仍是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中的重要因素,需要在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中予以增强和提升。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社会发展有其自身逻辑,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会随时代而变迁。在改革开放之前,民众主要生活在自然村落,或者单位大院,虽然住得挤了点,生活差了点,但胜在熟人社会,生活稳定,人情浓郁,一家有事百家忙,人们心里还比较踏实。

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开放相互促进,单位制解体,自然村衰落,人口迁徙与流动变得经常,城市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但除了“暂住人口”,大多都是第一代“新移民”。对门不敲门,隔壁不往来,同在屋檐下,却如陌路人。公共服务由基层政府负责,小区日常由物业服务提供,停车、养犬、绿化、卫生、物业费等等小摩擦、小矛盾有时却难以解决,甚至可能引发群众聚集。基层组织弱化、悬浮化,自治、德治无从谈起,社会基层治理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由于基层社区的社会资本严重不足,以前邻居在学校、幼儿园代接孩子,或者接了孩子“寄存”在邻居家的现象已经极其少见。其他如水管漏了,电灯坏了,车子刮了,甚至脚脖子扭了,也都主要是靠市场服务,很难指望邻里相助。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在提升,但社区的自我服务却严重萎缩,居民即便有了住房却依然感觉无根基、有小区却无家乡,社区归属感严重不足,买了房也不过是“寄居式”生存,并不能摆脱心灵的漂泊和焦虑。

居民的安全感与社会的安定性高度相关,基层组织和治理能力不足,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忧。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奇迹和社会稳定奇迹之后,中国开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系统性和全面性。社会治理在社会建设中,也日益被赋予更重要的使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体制、基层社会治理和国家安全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有效的体系,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精细化、网格化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并逐渐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治理,可以发现一个从最开始强化严打、为社会提供基本治安秩序,到投入大量顶层设计、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编制经费、技术设备等大量资源以维持社会稳定,再到更加注重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各主体共同参与、民主协商的渐进过程。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我国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急遽变革的同时,维持了社会稳定,甚至成为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而这个过程的显著特色,就是在社会治理上越来越注重社会和公众的参与,越来越强调民主协商,越来越强调法律制度和技术应用的结合。这一方面是由于,在党和政府的强力主导下,治安秩序这个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已经得到了高水准、高质量的供应;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政府对社会稳定的刚性维持固然必不可少,但正在日益接近它所能达到的高限和边界,虽然成本不断企升,但效应却可能在边际递减。这就需要更加发挥基层社会、公民个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更加注重民主协商和公众参与,尊重人民在社会治理上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国家的能力天然在于办“大事”,但政府办“大事”的能力,一定会遭遇一些民生“小事”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厘米”难题。对于这些“小事”,政府经常是吃力不讨好,费力也办不好,必须依靠居民的自觉和自治。这就要让他们组织起来,提升基层自治水平,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解决好身边的“小问题”。自治、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长期以来,重政府轻社会、重大事轻小事、重服务轻参与、重管理轻治理,效果不错,但总是不能竟齐全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强化社会治理的弱项,首先就是要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和社区自治的基础地位,放手发动群众,引导组织群众,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逐渐使一盘散沙的小区变为邻里亲睦的社区。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