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名胜古迹风行 监管制度亟须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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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发布时间:2020-11-25 13:57:54

徐义闯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规模庞大的复建仿建文物。地处南方的巍峨“长城”、不在陕西的“兵马俑”军阵……其中不乏粗制滥造、讹传历史者,却借假生财,甚至打着真文物的名号建成景点吸引游客。(11月24日 澎湃新闻)

“山寨”名胜古迹,其目的不外乎“拉虎皮、扯大旗”,以开发旅游为名,实则蹭热点,以“捞金”为目的的浮躁、短视经济发展行为。

之所以“山寨”名胜古迹风行,一方面可以借它们“驰名中外”的名气,迅速吸引社会关注,省去宣传、推广的时间与费用;另外一方面,可以“无中生有”地人为创造“古迹”,让仰慕者纷至沓来,挣得快钱。说到底,都是经济利益冲动下的产物。

面对日益扩大的旅游市场,和庞大客观的旅游收入,一些地方脑洞大开,只有想不到,没有不敢仿的!不仅国内的历史文化遗迹,如天安门、故宫、长城、兵马俑等屡屡被仿造,连国外的一些著名景点,如埃及金字塔、埃菲尔铁塔、狮身人面像也“李鬼”频现,据统计,仅仿造“天安门”的“山寨”版就有十多处。

“山寨”建筑仿的是“形”,缺乏“神”的建筑终究是毫无灵魂的赝品,“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恐怕是一些“山寨”古迹给人的印象,如此毫无新意且劳民伤财的“山寨”,何以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呢?

其实,很多地方并不公开宣称对某某古迹的仿造,反而多以“文博”,影视城、旅游项目,甚至是办公楼等名义修建,穿上“马甲”不仅可以避人耳目,也规避了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管,使得一些复制、仿造项目顺利上马。

还有就是现有的文物复制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缺乏细致的、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使得文物保护执法部门在执法中缺乏针对性,难以在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此类对古迹粗制滥造的歪风邪气。

“山寨”名胜古迹不仅是对名胜古迹自身名誉的侵害,也是对当地自然环境和特有人文的一种破坏,“东施郊颦”获取眼前的一点经济利益,损害的是一个地方长远的发展环境,根本上讲,是一种短视的、想当然的经济发展思维。

对于“山寨”风行,相关监管措施应及时跟上。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