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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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发布时间:2020-11-19 09:00:00

北青报特约评论员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全党全国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定能实现发展更有质量、治理更有水平、制度更加成熟完善,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相关报道见03版)

奉法者强则国强,法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从“法制”到“法治”,从“管理”到“治理”,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的局面,法治中国的面貌发生深刻变革。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定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核心利益;出台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出台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相继落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为良政善治筑牢坚强保障。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使整个司法渠道畅通,更好地保障了群众的诉讼权益;实施繁简分流措施,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平衡,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紧紧抓住公正司法这条生命线,司法制度建设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扎实迈进,公正司法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环节。从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到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网络新渠道开展普法活动,全民普法工作不断提挡加速;设立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普遍实施;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社会诚信建设显著加强……法治文化注入国家文化内核,法治权威成为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日渐浓厚,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强大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之一是“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题中之义。

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有赖于法治赋能,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全党全国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定能实现发展更有质量、治理更有水平、制度更加成熟完善,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