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导师权力,重建导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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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发布时间:2020-11-12 09:54:26

青的蜂

“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十不得”“导师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导师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11日,教育部网站公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多条相关话题冲上热搜。这充分反映了大家对“研究生与导师如何相处”的关注度,对约束导师权力的呼吁。

导师,顾名思义,就是在科研、学习中给予指导的老师。但现实中,有的导师拥有无上权威,不仅对学生私人生活多加干涉,还动辄对学生施加言语暴力,有的“导师”“老板”混为一谈,有的甚至想方设法延缓学生毕业。在一些学校,这是“公开的秘密”。

武汉理工大学一研究生坠亡,南京邮电大学一研究生疑遭导师欺压后意外身亡,中国传媒大学一研究生疑因论文压力自杀……事实一次次证明,导师权力过大,学生太过弱势,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

长期以来,社会上都有“约束导师权力”的呼声,但在制度探索上,导师受到的约束有限。大都是在事发之后,以“违反师德师风”之名进行惩罚。如今教育部在制度建设上迈出一大步,有力释放了“重建导学关系”的决心,有利于扭转目前的畸形现象。

特别是在落实上,教育部强调,对违反准则的导师,视具体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等处理措施,同时把导师履责情况直接纳进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可以相信,这将形成一定的震慑力。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地。改变不平等的师生关系,促进师生良性互动,才能保证高校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正常进行。《准则》也是给学生撑腰,今后遇到问题,应该大胆站出来发声,不要有所顾虑,不要怕被报复,不要助长校园里的歪风邪气。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