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案发回重审”,让司法托举沉降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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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0-11-10 09:32:31

柳宇霆

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裁定和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发回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这个消息让很多人为之兴奋。是的,多少年过去了,人们还记得聂树斌冤案,而与这起冤案有涉的关键人物就是王书金。1994年8月,妇女康某某的尸体在石家庄郊区玉米地里被发现,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系被聂树斌强奸杀害,次年4月,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然而,10年过去了,“真凶”却浮出水面。2005年1月,王书金自认系聂树斌案真凶。尽管2016年12月,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但是“自认有罪”的王书金是否为“真凶”,却始终没有得到司法上的确认。人们希望,王书金案的这次发回重审,能让王书金“坐实”康某某奸杀案的“真凶”身份。

但是,人们可能会失望。因为,王书金案的发回重审,其实与聂树斌案并没有什么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王书金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张某甲,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且审判程序合法。这就意味着,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犯罪的大部分事实被“坐实”,真正需要“重审”的部分,只是王书金涉嫌实施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乙的犯罪事实部分。而张某乙的遇害,于聂树斌案而言,是另一根并不交错的平行线。

或许,也有人感到,这样的发回重审其实意义不大。对于王书金,据目前所知的,即便不算张某乙案,也涉及2起强奸命案,1起强奸案、杀人未遂案,从司法实践看基本上是难逃极刑。然而,从2005年自认真凶、陷入舆论旋涡后,至今已经过去15年,王书金仍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当最高法作出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后,王书金案居然又回到了当初的起点,从一审到二审,再到死刑复核程序,可以想见的是,又会过上很长一段时间,王书金才会受到正义的审判和惩罚。如此姗姗迟来的正义,对于期待惩恶扬善的公众,的确是很难接受的现实。

但是,程序正义必须被坚持。根据刑诉法,“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就需要对该起犯罪进行重新审理和判决。对于张某乙案,既然已经发现了新的证据,就不能“视而不见”,而必须在法定的刑事诉讼程序框架内,对原审判认定的犯罪事实进行检视。王书金是否实施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乙,在发回重审、新的判决尚未生效时,仍是一个未知数。对聂树斌来说,这些已经不再重要,但对于被害人及其亲属,对于王书金本人来说,仍然是极其重要而不可忽略的。

当然,公众还怀有强烈的期待,就是找到聂树斌案的真凶。如果说,聂树斌是冤枉的,那么究竟是谁杀害了康某某?或许随着新的证据浮出水面,真凶会被锁定,或许永远没有“答案”。在不确定的种种可能中,只有法律和司法程序才是确定的。坚持用证据说话,让司法托举沉降的真相,正义才不会蒙尘。王书金案发回重审,即便与聂树斌案无关,却也与法治进步休戚相关,同样值得点赞。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