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降薪”测试忠诚度测出企业的小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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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发布时间:2020-11-09 09:24:48

丁家发

近日,知乎上一则微信群聊天截图引发网友热议。截图中有人发言:“今年公司效益良好,利润有较大增长。公司决定,允许员工自愿申请每月降低待遇的10%。”据报道,发言者为广州某公司创始人徐某,该截图群对话的员工已离职。多名该公司员工透露,“自愿降薪”为公司的服从性/忠诚度测试,类似测试在公司每年都会发生。

公司效益良好,利润有较大增长,按理说应该给员工加薪。然而,广州这家公司决定允许员工自愿降薪10%,以此来测试服从性和忠诚度,令人匪夷所思。“自愿降薪”测试员工忠诚度不仅涉嫌劳动违法,也测出了企业及老板心胸狭隘,应当立即予以叫停和纠正。

上述截图所示该公司负责人说降薪的意思是:每月待遇今年年度调整不提高,年度调整结束后,明年每月待遇降低10%,且要求入职公司24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自愿降薪”。有员工指出,“自愿降薪”操作更像是“钓鱼”,是老板希望用完全信任他的人。“截图事件”发生后,老板在大群里评判、吐槽截图的员工,该员工离职后,跟该员工平日关系密切的两名员工也遭“离职”。

个别企业老板这种忠诚度测试,说白了就是要求员工对自己的意愿绝对服从,有意见和说“不”者,将遭到惩罚或被开除。如此变态的奴性文化,是对广大员工的人格权不尊重。

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公司可以根据其经营效益,设定相应工资绩效考核制度及薪酬。但这种权力不应当被滥用,就截图显示内容,并不属于公司可以单方提出降薪的情形。“自愿降薪”相当于邀约,劳动者有权利说“不”,可以不接受这个邀约。如果公司以这种形式为依据,“假戏真做”对员工进行降薪,或逼迫说“不”的员工离职,都属于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形。

其实,如果是公司经营确实出现困难,可以通过跟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作出薪资调整。但该公司表述是“公司收益良好”,这种情况却要求“自愿降薪”,显然不合常理,也可以被视为违反《劳动法》,员工有权予以抵制。

类似“自愿降薪”的系列操作,被该公司内部员工视为“服从性测试”,目的在于“测试忠诚度”“排除异己”。此类测试算是该公司内部另类的“企业文化”,基本每年都会有。企业测试员工的忠诚度,可以让员工们步调一致,将少数“刺头”和不听话的员工淘汰掉,有利于企业的管理。但对广大员工来说,则让他们失去了“自我”,容易变得被企业老板呼来唤去,这与现代法治社会格格不入,也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类现象,相关劳动监察等监管部门有必要介入,对这类企业类似“自愿降薪”等劳动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叫停和纠正。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支持和帮助员工依法维权,绝不能让类似企业文化肆意侵害员工利益。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