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教学”的推进应依法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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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发布时间:2020-11-06 10:59:08

孙文静

近日,国务院督查组公布了嘉兴市部分初中“平板教学”的违规操作。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违规分班;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和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校企合作不规范不透明;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缺位……诸多教育乱象令人瞠目。

平板电脑进课堂,本意是让师生享受科技的成果,通过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反馈的速度与针对性。若学校以推行教育信息化为由,趁机“薅羊毛”,实属对高尚育人理念的背离。

首先,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权利,以“平板教学”为分班依据,在根本上背离了义务教育的平等原则。在“平板教学”的班级,老师将教学内容以电子书、带有游戏风的练习题等形式呈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就算学的知识是相同的,显然也背离了“均衡编班”的规定。

其次,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来决定学生的分班,看似“因材施教”,实则是另一种形式的强制,加重了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有几个家长忍心让孩子眼巴巴地看着别的同学用平板电脑上课?又有几个家长不会担心孩子的学习进度被其他“快乐学习”的小伙伴甩下?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家长们只能选择掏出几千元满足孩子的需求,这笔钱对于经济条件有限的家庭,无疑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而且,学校要求统一购买特定品牌的平板电脑以及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指向校企之间的不透明合作。要知道,平板电脑只是辅助教学工具,市面上不同品牌的平板电脑基本都具备教学所需要的功能。学校指定消费,是在剥夺学生及家长的选择权、议价权,不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有损学校自身形象。

此外,国务院督查组通报中明确指出,嘉兴市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对学校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监管缺位,对学生及家长的诉求简单应付,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无疑给教育行政部门敲响了警钟,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切实履行职责,当好教育事业的守护者。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