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创业补贴获刑还有疑问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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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发布时间:2020-11-03 10:26:07

余明辉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诈骗案,主犯黄某红注册成立了22家空壳公司,骗领创业补贴等共计220余万元,最终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近年来,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很多地方推出了创业补助、租金补贴、招工补贴等优惠政策,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创业大军。但总有一些人打歪主意,把创业补贴当成“唐僧肉”,通过注册空壳公司、伪造员工资料等手段骗取、套取各种政策性创业补助金,上述案件就是典型一例。

如今,相关主犯获刑11年,自是其咎由自取,但从有效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让创业补贴真正“物尽其用”的角度看,此番案件还有需要追问的地方。

比如,如此频繁的骗补操作为何屡屡得逞?监管部门在这中间扮演了什么角色?是否存在失职失察?申领创业补贴原本有着严格程序,相关监管部门本应核实经营者的场地是否合规、是否用于创业,以及有没有人员办公等。上述犯罪团伙注册了22家空壳公司、套取220多万创业补贴,可谓“驾轻就熟”,这背后难道全靠运气和行事隐蔽吗?

比如,相关制度是否存在漏洞?是否还有其他骗补情况?一个犯罪团伙能够在5年时间骗取补贴220多万,这是否意味着,骗补行为在当地并非个例?据悉,这一问题并非被骗的部门自己主动发现,而是当地审计部门对被骗部门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时发现的。这反映出一个问题,即当地在创业补贴的审核、发放与监督工作上可能存在失误。当地相关部门有必要对近些年所有领取创业补贴的企业进行梳理和排查,不让一个诈骗者漏网。

相比零星散发的骗补案件,更可怕的是相关制度存在漏洞而没有及时修补,给不法分子留下继续骗补的空子和土壤。因此,当地必须对此番案件背后凸显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反思和整改,让创业补贴的每一分钱都用对人、用对地方。对其他地方而言,这一案件也有不小的警示意义。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