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同伴下水致溺亡如何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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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0-10-28 09:51:37

史奉楚

近日,一名女子将同伴推入水中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名身穿橙色外套的女子和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女子在水库边游玩。就在穿橙色衣服女子弯腰疑似系鞋带时,黑衣女子突然靠近将其往水里推,猝不及防之下,两人从浅水区落入深水区。当地警方10月25日通报,两人曾是同事关系,推人者生前患有抑郁症,之前服用过抑郁症药物,被推女子陪其散心,结果双双溺亡。

此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后,便引起了很多人对于这起事件的事发原因和真相的探究,甚至让很多人对“闺蜜关系”产生了恐惧。作为司法部门,很有必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廓清疑虑,抚慰被害人家属。

根据曝光的视频显示,黑衣女子无疑涉嫌故意杀人罪,即其在水库这一高度危险区域,明知推他人落水可能导致其生命受到威胁,依然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如此行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见,如果推人女子未溺亡的话,其有可能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当然,经过法定程序,其被鉴定为精神病人且在作案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话,则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然,在作案者已经同时溺亡的情况下,其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被害人亲属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起诉作案人的遗产继承人,请求其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作案人身亡后可以免除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却不能逃脱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该事件曝光后,网络上充斥着一种歧视抑郁症患者的声音。这种因个案而否定一个群体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允,对相关群体也不公平。应该说,类似患者是需要全社会予以呵护、关照的对象,至少不该受到歧视和排斥。而且,一些人身患抑郁本来就与受到歧视和排挤有一定关系,不该再对他们施加二次伤害。

此外,该事件对于作案者来说是悲剧,对于受害者而言更是悲剧。人们因为此案的离奇而予以关注无可厚非,但基于保护受害者隐私考量,不宜过度宣扬乃至炒作,否则既可能对被害人家属造成伤害,也可能诱发类似犯罪行为。其实,“二人不看井”也是流传已久的自我保护古训。何况,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道德角度出发,这起事件的悲剧色彩都不该被冲淡,人们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的提高也不该被忽视。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