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调整让医保惠及面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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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发布时间:2020-09-23 09:05:00

刘琛

近日,国家医保局启动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提出将新冠肺炎治疗用药、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及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等纳入申报范围。与此同时,经综合考虑被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目录内的“僵尸药”、国际上普遍退市的药品、可以被替代的价格高但谈判未成功的独家药品等将被调出目录。

此次医保目录调整有一个亮点值得关注——完善实行动态调整、每年调整一次。统计显示,2019年我国居民医保人均筹资只有800元左右,其中三分之二来源于财政补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保基本”的制度定位,将价格合理、经济性高、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纳入目录范围。

特别是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创新药涌入市场。从医保角度看,将更多的创新药物、有效的仿制药纳入医保目录,是把“好钢用在了刀刃上”,能让更多患者受益。而将一些非必需的“僵尸药”剔除,也能为更多急需好药纳入医保目录腾出空间。此外,将新冠肺炎治疗用药纳入申报范围,也是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支撑。应该说,此次医保目录调整将使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惠及面更广、保障更加公平。

当然,纳入医保目录的创新药、仿制药等不仅要“物美”,更应“价廉”。比如,当有的药品价格与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时,可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而价格较高的专利独家药品则不妨通过谈判方式准入——医保部门可以与药企积极谈判,以量换价,形成双方认可、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让药品价格降下来后再统一纳入目录。

医保目录调整也要多考虑基层的医疗需求。比如,有的医保目录药品在部分基层地区出现了买不到的现象。对此,有关部门不妨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在审批和复审过程中对其医保目录药物的品种和数量进行规定;医保部门也可以增加药品种类及覆盖范围,让患者不局限于“在一个地方买一种药”,还能够“在不同地方购买多种治疗同一疾病的药物”。如此,方能打通国家医保目录用药的“最后一公里”。

相信随着医保药品目录不断动态调整完善,患者用药范围、用药可及性不断增强,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也将不断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