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楼空”不该是企业的退出方式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广州日报发布时间:2020-09-17 08:55:00

练洪洋

“人去楼空”语出崔颢《黄鹤楼》,释义为“人已离去,楼中空空”,比喻故地重游时睹物思人之感慨。换转一个语境,“人去楼空”之语义在伤感之外,更添一份悲愤,如下所列之场景。

近日,一起驾校破产案,因待退费学员学费高达2亿元而引人注目。令人气愤的是,该驾校于去年年底就人去楼空,客服处于失联状态。“人去楼空群”中,还有杭州某长租公寓,受害者数量超过4000人、涉事金额超过1亿元;全国有多家房屋租赁公司,创始人或负责人失联;北京一家橄榄球培训机构,超2000名家长追讨超千万学费……这些事件之所以被串在一起,只因都是近日曝光。

企业人去楼空、老板卷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有人还据此写成街边廉价皮具促销文案,一时风靡南北。大家一定记得这样一段曾在街边循环播放的男声吆喝——“江南皮革厂倒闭了!王八蛋老板××,带着他的小姨子跑了……原价都是一百多、两百多、三百多的钱包,通通二十块!”短短几十字,故事完整、情节生动、情绪强烈,把此类现象演绎得活灵活现,令人哭笑不得。

“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有多痛苦,那些人去楼空的企业、卷款跑路的老板就有多可恨。若说投资有风险,亏到一毛不剩还情有可原,可很多时候受伤的是消费者而非投资者,比如驾校学员、公寓租客。钱不见了,老板跑路了,连个责任人都找不着,那种打击是双重的。消费者咽不下这口气,势必要找说法,企业找不到了,就要找相关部门。如此一来,行政及司法机关就要替企业“擦屁股”,处置各种棘手事务,你说这种企业可恨不可恨?

企业亏了,经营不下去了,没问题,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企业破产手续,清偿企业债务,债权人能拿回多少是多少,虽然现实有些残酷,相信大家也能接受。但是,企业不能“猝死”,不能不办“后事”,不能让曾经关照过你生意的消费者或投资者“哭晕在厕所”,更不能把“烫手山芋”丢给政府。企业诚信,不仅表现在企业的少年期、青壮年期,更表现在老年期,甚至“终结期”。慎终如始、善始善终,是做人的原则,也是办企业的准则。

人去楼空成为不少企业的退出方式,有个人和企业诚信问题,也有制度环境原因。对于前者,在治理过程中,必须亮利剑、出重拳,惩罚那些见利忘义的失信者,比如行业禁入等各种“拉黑”;对于后者,有必要完善相关制度,以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退出,比如出台个人破产法,让企业不必选择人去楼空的退出方式。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