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院职能 铲除家暴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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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0-09-15 10:42:44

姚振忠

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推动形成铲除家暴毒瘤的强大合力。

家庭暴力,挑战道德和文明的底线。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家庭暴力犯罪,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推动形成铲除家暴毒瘤的强大合力。

提高站位,深挖根源,认清铲除家暴的重要意义。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而且还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家庭暴力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的严重危害,深刻领会铲除家庭暴力的重大意义,立足职能,主动作为,既要理性认识诉讼在铲除家庭暴力中的地位和作用,防止片面强调诉讼止暴;也要最大限度利用人民法院审判机关优势,积极牵头联系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聚焦重点,惩治犯罪,保持铲除家暴的高压态势。长期以来,家庭暴力一直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其危害性,施暴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导致家庭暴力行为不断蔓延和升级。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严格执行人身保护令制度,积极为面临或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适当简化申请流程,做到及时依法受理、及时介入调查、及时制作并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训诫、制裁不当行为,使申请人尽早远离家庭暴力的伤害。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家庭暴力犯罪,用足用好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政策,对因实施家庭暴力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分子,依法在法定刑范围内予以从重处罚。

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筑起铲除家暴的铜墙铁壁。彻底铲除家暴毒瘤,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司法实践典型案例中反映出的问题,思考梳理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的家暴案件处理相关环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牵头形成反家暴案件协作联动操作规范,明确法院、公安、检察院、妇联等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家暴案件联动处理合作机制。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积极与基层组织加强联系、协调配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受损的人伦亲情,推动各类基层组织在处理家暴案件中发挥更大作用。

主动宣传,营造氛围,增强铲除家暴的舆论震慑力。提高全民素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是减少和消除家庭暴力的根本途径。人民法院作为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事前重推介、事中重教育、事后重总结”的形式,大力宣传反家暴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法律的鲜明导向提升反家暴工作水平。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讲解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增强公民的法制、道德观念和防治家庭暴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婚姻家庭道德风尚,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