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过则喜 闻过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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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9-14 11:13:18

杨祚松

《孟子·公孙丑上》中记载:“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别人对子路提出的批评意见、指出的缺点错误,子路持高兴和欢迎的态度。宋代陆九渊也曾讲,“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意在劝诫人们,听到别人说自己有过错时应当高兴,知道自己的过失时应当不隐讳,改正自己的错误时应当毫不害怕。

史料记载,“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尧、舜之举皆是为广开言路、倾听民意,纳谏受劝、知过改过。正如晋代葛洪在《抱朴子·博喻》中所说的那样,“诽谤之木设,则有过必知;敢谏之鼓悬,则直言必献。”尤其是“敢谏之鼓”,重在一个“敢”字,一是进谏之士需要有当面直言的勇气,二是纳谏之人需要有虚心接受的气度。相传,邹忌在受到其妻、妾及门客的蒙蔽后,联想到齐威王可能会因周围人的阿谀奉承受到更大的蒙蔽,于是上朝进谏,齐威王对邹忌的谏言充分肯定,并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齐威王讷谏去蔽,使齐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国势日渐强盛,威震四方诸侯。

“不闻其过,最患之大者。”听不到、看不到自己的过失和问题,就是最大的隐患。人们常讲,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讲不得了;有钱难买批评自己的人。这些浅显的道理启示我们,只有多听批评之言,常补自身不足,才会少走弯路、错路,处事才会少有偏差、失误。反之,如果一味掩饰过错、回避问题,非但于事无补,还将养痈遗患。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些过失和错误,可以通过自我反思来发现和纠正,有些则需要通过他人的批评来弥补和改进。“非我而当者,吾师也。”对于批评我且批评得正确的人,要把他当成师长;对于这样的批评之言,应当虚心接受、立行立改。这方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我们做出了榜样。毛泽东曾讲:“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陈毅一向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批评,他在《六十三岁生日述怀》一诗中写道:“一喜有错误,痛改便光明。一喜得帮助,周围是友情。难得是诤友,当面敢批评。”这种豁达的胸怀,树立起了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

党员干部越是敢于接纳诤言,越能赢得理解和信任;越是善于接受批评,越能赢得威信和敬重。然而,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却缺乏闻过则喜的修为,往往是闻过则怨、闻过则辩,甚至闻过则怒。有的面对上级批评佯装接受、态度诚恳,事后怨气冲天、牢骚满腹;有的面对同级批评不服气、不认同,想方设法为自己辩解,文过饰非;还有的面对下级的意见强词夺理、横眉冷对。以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批评,实乃讳疾忌医。

闻过则喜,固然可贵,但更为可贵的是闻过则改。如果对待别人的批评,只停留在虚心听取上,而不采取有则改之的态度,这样不仅达不到闻过则喜的目的,而且会挫伤群众提出批评建议的积极性,“闻过”也就失去了意义。这就好比检查身体,专门上医院去费时费力、折腾半天,但如果对发现的毛病不管不治,那又何必去体检?因此,对待群众批评的正确态度,应该是“闻过则喜,闻过则改”,这样会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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