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航空里程积分是多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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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发布时间:2020-09-11 10:09:08

何 勇

有网友曝光称,有人擅自将自己的航空公司账号与明星吴磊的身份证号绑定,并盗用其航空里程积分免费兑换机票乘坐。无独有偶,艺人江映蓉也在微博称发现自己的里程被盗用。

从法律角度说,盗用明星(他人)航空里程积分行为涉嫌多重违法犯罪。

首先,盗用明星(他人)航空里程积分本身是一种盗窃行为,这是基本常识。如果盗窃的航空里程价值较低,只需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但如果价值金额比较高,则构成盗窃罪。这名粉丝共盗用23万航空里程,折合成同等价值的人民币为11500余元。参照此标准,应认定为“数额较大”,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次,盗用他人航空里程积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道理很简单,如果不获取他人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就无法将自己的航空公司账号与他人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绑定。盗窃他人航空里程积分者是如何获取他人个人身份证号码等隐私信息,是人肉出来的,还是购买的,需要一查到底,并揪出那些出售、提供他人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

再者,盗用他人航空里程积分还涉嫌触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果是盗窃他人的航空公司账号,进行转让航空里程积分等操作,属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行为。

用户航空里程积分被盗,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漏洞在哪里,主要责任到底是不是在航空公司身上,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航空公司需要完善用户航空里程积分管理系统,为用户安全增几道“防火墙”。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