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金库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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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9-02 14:46:15

彭贵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新华书店党支部书记、经理李欣私设“小金库”违规支出费用的典型案例。经查,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石嘴山新华书店将与其存在紧密业务合作关系的4家民营公司的推广费、返点及门市部未入账图书销售收入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给职工发放加班费等,所有“小金库”资金经李欣同意后支出。李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石嘴山新华书店经理职务被解聘。

石嘴山新华书店私设“小金库”,影响恶劣,严重干扰了财经管理秩序,损害了单位利益,属于典型的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对“小金库”问题进行清查整治,财务管理更加科学严格,但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想方设法骗取财政拨款,存入私人账户;有的挪用专项资金,实行账外管理。这种设立“账外账”,暗地里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的行为,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助长歪风邪气。

实践证明,各种“小金库”,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既滋生出公款吃喝、旅游、乱发滥补等一系列作风和腐败问题,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对此,必须重拳出击,靶向整治,真正做到全面覆盖、彻底清查、不留死角。

整治“小金库”问题,应把财务检查监管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健全完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公开透明。突出重点单位和领域,既抓“源头”又管“出口”,对各项收入和支出实施有效的监督,加强稽核,防止收入流失、资金转移套取,斩断“小金库”的资金链条。

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电话和信件的受理工作。对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依据党纪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办,真正让“小金库”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