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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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发布时间:2020-08-20 10:49:33

田东江

8月19日,中国医师节又到了。医师,在今天是指受过高等医学教育或长期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也就是医生;在古代,医师则是执掌医务的官职。

《周礼·天官·医师》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有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对这段文字,前人有过阐释:前两句是说医师一方面“掌众医疗治齐和之政及命令”,另一方面“委人及山虞、泽虞等敛聚(毒药),入之医师,储以待用也”。这里的毒药,当然不是潘金莲给武大郎吃了致其毙命的那种,而是药之“气性酷烈之谓”,且“药之物恒多毒”。彼时医非分科,然有疾医、疡医、食医、兽医之别,“医各有能”,医师来负责调配。这样来看,医师的职能不是趋近管理吗?

今天的医生,在典籍中有诸多称谓,医人、医工、医士、医家,医术极精的则是医王。而从前的医生却是学生,从官学中学医肄业的学生。《元典章·礼部五·医学》云:“各处有司广设学校,为医师者,命一通晓经书良医主之,集后进医生讲习《素问》《难经》、仲景、叔和脉诀之类。”前人早已认识到了医的专业性和重要性。宋人刘斧云:“夫医之为道,尤难于他术,从来久矣。方其疾也,虽金玉满堂,子弟骨肉环围,莫能为计,必得良医以起之。即医之为功非小焉,主执人之性命者也。此所以良医患少,而庸医患多也。”清人冯班显得偏激:“君子不可不知医。不知,则为庸医所欺,害至于杀身。读农、黄之书,操生死之权,或以为贱业,何哉?但不精,亦误人,学之须审耳。”北宋二程更把知医与否上升到了慈孝与否的高度:“病卧于床,委之庸医,比之不慈不孝。事亲者亦不可不知医。”

必须承认,庸医是一个客观存在,不过在前人眼中,未必医术不佳的才是庸医,医术高但心肠坏了的同样包括在内。张师正《括异志》云,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屯田郎中张景晟“奉朝请于京师,忽疡生于手,痛不可忍”,御医仇鼎“专治创痏,呼视之,遂取少药傅其上”,然张郎中“既而苦楚尤甚”,至于“痛不能已,数日而卒”。临死前他诅咒说:“仇鼎杀我,必诉于阴府,不汝致也!”果然,一个月后,“仇坐药肆中,见二人,一衣绯一衣绿,入鼎家,手持符檄”,所谓二人实则二鬼来捉他了。仇鼎辩解:“张郎中病疽而死,何预我事。”来鬼不管那么多,只是“奉命相逮”。仇鼎哀求,二鬼答应再给他3天,但要“记之而去”,就是在他膝下盖了个印,然“所印之处即肿溃,创中所出如膏油,痛若火灼。后三日而死”。张师正说,仇鼎知道张家有钱,“欲先以毒药溃其创,然后加良药愈之,以邀重赂,遂至不救”。在他看来,这种许多庸医的惯常手法,“倘尽若张君之显报,则小人之心庶几乎革矣!”

前人笔下的这些志怪故事,尽管时间、地点、人物十分明确,仍然可认为是臆想,目的在于恫吓若干医生隐藏着的小人之心。但知医,终究是件十分专业的事情。《礼记·曲礼下》云:“医不三世,不服其药。”三世,历来见解不一。一种观点认为“谓其父子相承至三世也”,还有观点认为指3部医学著作:黄帝《针灸》,神农《本草》和素女或夫子《脉诀》。清人孙希旦认为,这是说“医者之用药也,其效可以愈病,其误足以杀人”,因而“医不三世,则于其业或未必精,故不服其药”。沈括觉得即使读了这3部也不够:“医之为术,苟非得之于心,而恃书以为用者,未见能臻其妙。”

有意思的是,《周礼》中对医师的考核办法,即所谓医官之官计,年底的时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按照贾公彦的解释,就是你一年来治的病,“有愈有不愈,并有案记,今岁终总考计之”。具体标准呢?“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十失其五的,大概要吊销资格了。食禄分出五等,旨在使“功适中者守本禄,功高者益之,功下者损之,欲勉励医者”。这个考核办法对今天不知有没有借鉴意义。

同样是医者,《千金方》划分出了三个层次:“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中山大学北校区门楣上有副对联,“救人救国救世医病医身医心”,乃戴季陶1927年任中山大学校长时所拟,想来正从此中化成。医国之医,显见已非医生之医。范仲淹的良相良医说,阐述更加具体。

《能改斋漫录》云,范仲淹未显达时,“尝诣灵祠求祷”,问自己将来能不能得到相位;如果不行,则“愿为良医”。结果对面应该是泥菩萨吧,先后来了个“不许”“亦不许”,也不知是怎么明确的。仲淹乃叹曰:“夫不能利泽生民,非大丈夫平生之志。”他的志愿是,要么当良相,要么当良医。有人很看低良医:“大丈夫之志于相,理则当然。良医之技,君何愿焉?无乃失于卑耶?”仲淹不同意:“能及小大生民者,固惟相为然。既不可得矣,夫能行救人利物之心者,莫如良医。”他进一步阐发道:“果能为良医也,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民之厄,中以保身长年。在下而能及小大生民者,舍夫良医,则未之有也。”

良相与良医,无疑在任何时候都深受爱戴。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