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事件通报,这个案例选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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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发布时间:2020-08-20 10:47:21

丁建庭

仝卓事件又有新续曲了!

相比此前高考身份作弊、要求恢复高考成绩,这一次广受好评,因为仝卓事件通报被作为典型案例写入《学习读本》,成为学习的“样板”。

虽然仝卓事件满是见不得光的丑恶,但关于该事件的通报可圈可点。这次入选《学习读本》,能够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公开资料显示,《学习读本》由司法部直属的法律出版社于2020年7月出版,内容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本质内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其中,仝卓事件通报是作为“案例一”被纳入“政务处分典型案例”一章,颇有以案说法的味道。

仝卓事件的来龙去脉,许多人都已知悉,坊间也没有什么“小道消息”或“另类解读”,其中的关键就是有足够权威和令人信服的官方通报。不管是仝卓以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的问题,还是仝卓党员身份弄虚作假的问题,抑或是临汾市教育局局长李晋平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问题,通报介绍得都很详尽,而且注重细节,构成了比较完成的逻辑链条,让公众看后既解渴也信服。可以说,仝卓事件通报真正做到了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既没有冗余废话也没有语焉不详,既没有避重就轻也没有立场先行,称得上是一份高水平的官方通报。

当然,仝卓事件通报之所以能入选《学习读本》,除了因为通报本身的高水平,根本还在于通报涉及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问题。政务处分法是一部新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它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山西省临汾市纪委监委发布的通报中,直接点名指出了13名有关责任人员在仝卓事件中的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和处理情况,其中几个人受到的就是政务处分。透过一份官方通报,可以更清楚地了解政务处分法的适用情形和处罚依据等,对学习掌握这部新法大有裨益。

法律是枯燥的,单单通过条文阐释,有时候并不能够完全理解、灵活应用。而借助于真实、具体、热门的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阐释法律,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学习读本》把仝卓事件通报作为普法典型案例,选得比较好,一则公众熟知,二则比较典型。与此同时,仝卓事件通报也可以成为官方通报中的典型,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外发布通报时所学习和借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点更为重要,因为现实中存在太多存疑的官方通报,不仅让公众心生更多疑窦,也损害了有关部门的公信力。

仝卓事件不是什么好事,充斥着公权私用、失职渎职等问题,但官方通报不失为值得学习的好通报,若能成为今后类似通报的模板,也算是“坏事变好事”。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