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立私事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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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8-07 13:00:20

刘国成

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记载:司马光任宰相后,写了一篇类似“会客须知”的榜文挂于客厅,名为“客位榜”,旨在告知众人:一是如发现朝政失误或百姓疾苦提建议的,请写好奏牍按程序呈送朝廷,待与同僚研究后选择可行的呈批实施;若只是请托私信,呈来也无果。二是如我有过错或缺点,欢迎来信指正,我会认真考虑后加以改正。三是如属平反冤案、昭雪罪名等,凡涉及个人的,也请出具书面材料,待我和负责此事的官员按规定研究办理。如果来家私访,请勿谈及这类事情。司马光公事公办的做法,既不失节,亦不失礼,磊落光明,颇得赞誉。

志忍私,然后能公;行忍性情,然后能修。古往今来,多有公私分明为政者,坚守秉公用权底线,存公道之心,拒私谒之为,行公正之事。史料记载,吴起为楚悼“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孔翊为洛阳令,置器水于前庭,得私书皆投其中,一无所发。”明代陈道铁面无私、清谨奉法,曾在门上贴出“只理公事,私谒请回”的字条。同朝代廉吏王翱为谢绝请托、秉公办事,在任期间“门无私谒,权势请托不敢行”。

《礼记》曰:“公事不私议”,公事需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到公开场所办理,不能在私下里去处理。若公事到非公场所私谒,非光明磊落之举,多生龌龊,亦有害政之嫌。为政者如果稀里糊涂公私不分,就过不了“人情关”“廉洁关”,也很容易被围猎。私门洞开,私谒者必趋之若鹜,络绎不绝。长此以往,私谒成风,公权不公,必将危及公平正义。

公道达而私门塞,公义立而私事息。多讲公道,为个人私利找门路、跑关系的事就会杜绝;常明公义,只顾个人私利的事也就会停止。而公道之门往往存乎一心,正所谓“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手握公权之人,要公私分明,门绝私谒,存公道之心,行公正之事,不给私谒请托者以可乘之机。公私分明是损公肥私、假公济私者的天敌,也是拒私谒者于门外的法宝。正如《韩非子》所讲:“明主知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为赏劝,不可为罚沮,人臣之私义也。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

在共产党人心中,公与私的界线尤为清晰。新中国成立后,许多亲戚、故旧给毛泽东写信,有的寻求帮助,有的提出要来北京工作。对此,毛泽东定下规矩:“凡是要来北京看我的,一律谢绝;如果不听,偏要来,路费由他自己出;来了我也不见,公家也不接待。凡是要求我找工作的,我这里是‘四不主义’: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他还定下“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的家训。

公权姓公,丝毫不能私用。手握公权,必须克己奉公。党员干部当时刻秉持公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严格自律、公私分明,坚决杜绝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坚持以高度的自觉和坚定,不断夯实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谨慎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