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合同与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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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20-07-22 14:36:04

王红一

多年前,一位老同学对我说:“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合同吗?真正的合同,其实并不是教材中和你们课堂上讲的那些理论和学说,也不是法律规定的条条款款,甚至不需要白纸黑字签名盖章。”接着,给我讲了他亲戚的故事。

同学的亲戚一直做外贸生意,每月都往境外发出大批货物,从来没跟对方签过什么书面合同。每次发货前,给对方打个电话告知时间和数量就行了,很少见面。遇到市场波动,需要把价格调几个点,直接向对方报个数就好,根本不用讨价还价。十来年了,从未发生过任何纠纷。

“你知道几个点值多少钱吗?”同学说,“千万不要小看这几个点,那是一笔你想象不到的巨款。而且,你想想看,交易对方并不是同乡、熟人、亲友。”听得出,他曾受到的震动不比我小。

上世纪末,新兴市场诚信严重稀缺的状况下,听到这样的故事,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这无疑是个真正合同的范本。双方以信任为基础,信任之深以至于合同形式已没有必要,无需外力介入,完全自愿认真履行,双方均重视自己的信誉,愿意为信誉承担成本,达到了“无讼”的境界。这个合同故事与经济学原理是如此完美地相吻合:长久重复博弈能产生信誉机制,信誉机制是合同最稳固的基础,交易之所以能够重复发生,市场之所以能够良性运作,主要就是因为有这类合同及其体现的信誉机制。现实中,这类合同是大量存在的,市场发展因此有了希望。

订立真合同是基于信任,那么,假合同是怎么产生的?如果简单地说,骗子就是靠骗取人们的信任而得手的,假合同也同样基于“信任”而订立,这样解释似乎过于表面化了。更需要拷问的是,骗子究竟是凭什么获得信任的?

订立合同,常见的信任基础,或来自对熟人的了解,或基于对以往多次合作的判断,或是合同对方已经在市场建立起了良好信誉,或对制度的确信。以前段时间腾讯和“老干妈”之间的合同风波来说,排除掉内外勾结和公司法务专业素养等问题,再排除掉熟人关系和常年交易伙伴关系因素,腾讯不大可能仅基于“老干妈”拥有良好市场信誉,就贸然相信陌生的“老干妈员工”,他们更相信的,应该是诈骗嫌疑人出具的书面合同以及上面加盖的公司印章。也就是说,腾讯对正规制度很确信。

对制度的确信,既有对自身合同审核制度的自信,也有对书面合同法律效力以及相应法律保障的笃定。事实说明,制度是有边界的。合同审核制度再严密,也不可能严密到辨别公章的真伪,那样成本就太高了。法律制度当然是有效的,腾讯与“老干妈”之间的合同是假的,“老干妈”不会认为自己是不当得利,腾讯的损失难以弥补。这正说明了,基于正规制度的合同,是“第三方执行的合同”,如果缺乏信誉机制作为基础,出问题的几率很高。很多时候,书面合同的作用,往往在发生了纠纷后才体现出来,代价很高。

我们并不是质疑法律的作用和书面合同的价值。法律有助于防控违约的发生,增加合同预期和信用,引导和培养社会信用机制,书面合同对于当事人防范风险十分必要。需要警醒的是,法律与信誉机制缺一不可,仅靠法律威慑,没有信誉机制的保障,再正规的假合同,仍然比不上无形的真合同。

(作者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