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代言产品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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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发布时间:2020-07-03 13:37:36

谭敏

近两年P2P暴雷事件并不鲜见。近日,爱钱进疑似暴雷突然引起关注,其主要原因是汪涵代言爱钱进疑似翻车,网上传出有投资者举牌喊出“爱钱进诈骗汪涵退代言费,汪涵请出来还我血汗钱”的标语。

虽说汪涵团队和爱钱进皆已表示,2018年底代言关系已结束,但是作为名人仍不免陷入尴尬境地,这也给明星代言金融产品敲响了警钟。

名人代言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信任消费。有的消费者可能对产品并不熟悉,而是冲着自己喜欢的名人推荐而购买。如果产品出了问题,不少消费者就会将账算到名人头上。此前,食品、药品领域可谓是名人代言的“重灾区”,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广告法》,明确禁止了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中利用代言人做推荐、证明。这既是对名人代言的限制,也是对消费者的保护。

然而,广告法的条文中对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名人代言并未做出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这两年处于风口,风险很大,这也导致近年来不少明星代言金融产品翻车,因此惹上麻烦。虽然,目前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的名人案例并不多,但其中的风险却值得引起重视。

对名人来说,声誉犹如生命,因为代言而损害形象得不偿失。名人们应爱惜自己的羽毛,对自己不熟悉且高风险领域的广告代言应慎之又慎,这既是对自己形象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