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儿童的安全去处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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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6-28 09:24:37

吴睿鸫

6月21日,重庆潼南区童家村涪江河坝水域发生一起8名青少年溺水事故。这样的悲剧令人震惊,也会对这些孩子的家庭造成巨大的创伤。

毋庸讳言,在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方面,各级教育部门每年都会下发文件,进行排查,政府、家长与学校也在齐抓共管,但依旧是防不胜防,每年夏天,农村地区都会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亡事件。

为何多发生于农村?最直接的原因是,农村儿童多是留守学生,父母不能担负起有效的监护责任,他们多由爷爷、奶奶或者外祖父、外祖母隔代监护。这也是每逢发生类似悲剧时,专家与舆论总是归究到监护责任缺失。

不可否认,监护责任缺失是原因,但这算是根本因素吗?想想看,城市里的孩子可以去少年宫、科技馆、图书馆……享受充足的公共服务产品,此外,还可以报各种兴趣班,反观农村的孩子们,既没有图书馆,也没有篮球场、羽毛球场地等体育设施,公共服务产品的严重短缺,使得他们没有更好的去处。在好奇心和好动天性的驱使下,他们只能光顾坑塘、河流等这样的免费“天然资源”。正因为如此,有学者指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是农村小孩溺亡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当务之急,必须加大农村公共产品服务投入力度,抓紧补齐短板,具体点讲,既要加大“精神产品”投资力度,比如、建设农村少儿阅览室、农家书屋等,又要加大“娱乐产品”投入,尤其是一些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譬如,像购置乒乓球、羽毛球等,从而让农村儿童有更多富有乐趣且更为安全的好去处。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