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形式主义新动向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5-15 15:40:03

陈祥钧

最近,上海金山等地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和为基层减负专项巡察。从巡察的情况来看,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表现,值得警惕。


从形式主义问题来看,有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不善于“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只会机械教条地执行上级政策。比如,某部门没有准确理解“下楼办公”的上级精神,忽视了“下楼办公”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服务群众的手段,一味要求村委会班子成员在形式上必须“下楼办公”,但对重复装潢是否造成铺张浪费、开放式办公如何运转、村干部是否适应等问题没有深入研究,对于这种形式上的“贴近”群众,村干部反映强烈。


从官僚主义问题来看,有些明明是上级部门制定政策或部署工作不接地气,却要基层全盘接收,稍有异议还要批评。比如,当前开展的“某某进村居”工作,表面上是职能部门追求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其实有“责任甩锅”之嫌。一些工作需要专业知识和执法资格,大多村居干部并不懂相关知识,做吧“没方向”,不做吧“挨板子”,只能硬着头皮忙碌于“走马观花”式地走访、填表、做台账,却很难真正发现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一些地方村居与上级部门签订的责任状有20余本,需要填报的台账达80余项。


这些问题出现,背后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政绩观出了问题。一些部门对上级精神没有深刻领会贯通,盲目照搬照抄,造成“上下一般粗”;将一切从实际出发变成一切从“政绩”出发,追求形式上的“花团锦簇”“温室盆栽”,一遇上现实风雨就马上原形毕露、水土不服。二是缺乏斗争精神。一些职能部门习惯于明哲保身、爱惜“羽毛”,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全盘接收,并且不结合实际分析研判,就原封不动转嫁给基层,把自身定位成“传达室”;而基层单位面对一些不合理、不接地气的工作要求,不敢吭声、疲于应付,导致一些工作失真失实,容易误导上级的形势研判。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方面,要大力提倡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激励党员干部从党和人民的事业角度出发,从初心和使命的高度出发,使各项工作既“接天线”也“接地气”。另一方面,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查起改起,自己真正做起来,带头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带头弘扬真抓实干、“三严三实”作风,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疾苦当家事,决不搞花拳绣腿,决不摆架子,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用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陈祥钧)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