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评:疫情防控也要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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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发布时间:2020-05-12 17:45:30

戴先任

疫情防控绝不能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借口,隐私保护与疫情防控,两者并不冲突,完全可以做到兼顾。

4月19日,青岛公安发布通报称,胶州市民微信群里,出现了当地中心医院出入人员名单。6000余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被公之于众。类似的情况在多地出现,引起人们对防疫期间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记者采访发现,出于防控需要被大量收集的个人信息,还留存在相关App和超市、药店等商家手中,存在泄露隐患(5月11日《新华每日电讯》)。

疫情期间是非常时期,为了战胜疫情,需要进行疫情防控,适当让渡个人隐私就很有必要。比如要办理健康码,要掌握公民的健康信息,就需要采集公众的诸如行踪、身份证件等一些个人信息。

但正如媒体曝光的,出于防控而收集的大量个人信息,却存在泄露隐患。比如“新冠通”等App在收集身份证件、健康信息、详细行踪等个人敏感信息时,未同步向用户说明收集目的;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用户提供删除、更正个人信息的功能。另外,在疫情暴发以来,全国已发生多起因非法传播个人信息,被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一些地方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存在不规范现象。比如收集信息主体过多;信息存储、保护不明确等等。有部门、商家在收集个人信息时过度索要,比如有人吐槽,防疫期间,小区物业上门要求登记的内容,竟然包括收入状况和身高、血型等信息。一些不法分子也乘虚而入,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违法犯罪。

疫情防控绝不能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借口,隐私保护与疫情防控,两者并不冲突,完全可以做到兼顾。对此,就要防范过火的“硬核”防控,要防范不规范的个人信息收集。正如专家称,收集个人信息应该坚持“最少够用”原则。要严格规范个人信息收集,确保数据安全。

现实是,在这个信息时代、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可以通过多个渠道变现,个人信息成了不法分子追逐的唐僧肉,遭到不法分子的围猎。不仅是疫情防控时期,在疫情之前,个人信息泄露就频发多发。比如就在5月7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公布,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江苏南通、如东两级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特大“暗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查获被售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5000多万条。

个人信息是公民的切身权益,却可能遭受严重侵犯,这不单是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而是这个网络时代、大数据时代较为普遍存在的现象。只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更为突显。

对此,亟待加强法治保障,比如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惩治力度等等。而公众也要提升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要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得不偿失,这样才能保护好公众个人信息,保护好公众合法权益,既能做好疫情防控,又能防控个人信息泄露。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