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活埋案”不能止于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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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发布时间:2020-05-09 06:13:06

胡俊

“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连动物都知道要感恩父母,更何况人呢?然而,近日,陕西榆林靖边县58岁男子马某却将79岁母亲王某活埋进墓坑之内。此案在社会上引发极大关注。目前,被害人王某生命体征平稳,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从当地媒体报道看,马某的恶行令人发指:其一,马某将其母从家中带走后,曾对妻子谎称要把母亲送至亲戚家;其二,在活埋母亲近3天后,马某在被讯问时,仍然坚称将母亲送至亲戚家;其三,马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他将母亲运至一个废弃的墓穴内,并用黄土封住,导致老人在暗无天日的墓穴内度过了数日,直至被民警救出。对此,不少网友谴责马某“丧心病狂”“泯灭人性”。

但是,对于恶行,我们不能止于谴责。我们还要追问:马某为什么要活埋生母?据媒体报道,马某是王某的大儿子,从去年开始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他在自述作案动机时称,因母亲经常大小便失禁,弄得家里很臭,让他感到心理压力很大。那么,怎么才能有效地防范“久病床前出恶子”呢?

首先,要加大惩处力度,完善保护机制。有关部门及相关组织需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及时拦下“恶子”们伸向父母的黑手,为那些生活在“恶子”阴影中的老人提供更有力的帮助。其次,我们需要反思当下的农村养老模式。就像王某一样,目前,大多数农村老人仍是居家养老。然而,单一的“家庭养老”已不适应农村的变化,各地不妨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新的养老模式作为补充,如日间照料中心、养老公寓等,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