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不处罚 温情执法也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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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4-22 11:18:06

何 勇

近日,何先生为省钱给孩子看病,将车违停在路边。在看到何先生所留的说明纸条后,西安交警贴了罚单但留言“不罚,加油”引网友点赞。4月18日,记者了解到,医院已同意何先生就医时,将车免费停在院内停车场。何先生说,真的感觉很暖心,感谢西安交警和医院对他们一家人的帮助(4月20日《新京报》)。

据了解,何先生之所以将车停在路边,并晚上住在车上,是因为孩子被查出患有白血病,不得不节省其他开支。从法律角度说,将车辆长时间违停在路边,存在安全隐患,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以依法予以处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明确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何先生将车违停在路边,当时又不在车内,交警如果处以罚款,并将车辆拖走,在执法上没有问题。

然而,此次交警没有像以往那样采取刚性执法,直接对有违法停车行为的何先生进行罚款,而是给何先生贴了一张没有罚款金额的罚单,并在罚单上留言“加油”,对身处困境的何先生一家打气鼓劲。交警未给何先生开具罚单,这不是对何先生违法停车行为的纵容,不是一种无底线的宽容,而是一种人性化执法、温情执法,凸显的是执法智慧,是情与法的融合,彰显的是教化力量,其产生的作用和效果一点不比含有处罚内容的罚单小。

在执法层面,交警此次未出具罚单也并非没有依据,这其实在交警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何先生违法停车,实属无奈之举,并无主观恶意,情有可原,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属于情节轻微情形。

再者,我们常说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目的是让人们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交警开出不具有处罚性质的罚单是对暂时处于困难状态的何先生的一种无形帮助,更能让当事人铭记于心,更能发挥出罚单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而且,交警并不是默许何先生违法停车,更没有让何先生将违法停车行为合法化,而是事后积极与医院沟通协调,为何先生争取到了一个免费停车位,彻底解决了何先生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停车问题。

总之,执法可以是有温度的。人性执法、温情执法同样能释放法律威严,与刚性执法一样有成效。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