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人交通违法“阶梯式处罚”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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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4-08 08:22:16

苑广阔 

记者从重庆市交巡警总队了解到,重庆市近日启动行人交通违法劝导行动,行人不听劝导横穿马路等行为,将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留有记录的行人再次交通违法时,将被处以相应罚款(4月6日新华网)。

据统计,重庆市交警部门这一专项行动启动3天来,警方投入警力600人次,交通劝导员1100人次,劝导制止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5万多起。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行人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频发。而行人不管是横穿马路还是闯红灯,不仅会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同时还会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行人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之前限于技术与人力不足等原因,执法人员往往很难进行有效监管和处罚,硬性约束的缺乏也使得一些市民难以改掉交通陋习,建立新的文明习惯。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尤其是智能交通违法监控系统的采用,可以很好地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技术设备、系统记录下来,作为执法人员进行劝导和处罚的依据。

重庆市这次采取的行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被分成了两部分,或者可以叫做“阶梯式处罚”:行人首次违法,将会被录入相关系统,受到警告处罚;如果这名行人以后再犯,系统就有记录,民警就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作出20元的处罚。换句话说,行人第一次交通违法,只记录和警告,不会进行实质性处罚,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把这种记录和警告当回事,后续又有交通违法行为,那么就会受到实质性处罚。

这种“阶梯式处罚”既体现了警方在查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时柔性的一面,又体现了对屡教不改者刚性的一面,可以说是刚柔并济,无疑会取得更好的效果。而且按照一些市民的建议,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系统,记录在案以后,如果今后再和个人信用记录相关联,那么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就会有更大的震慑力。这样的建议,未必不会在将来变成一种现实。

当然,一种陋习的摈弃,或者说一种文明习惯的养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如此。以前全国范围内也掀起过规范和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行动,比如重点查处和处罚闯红灯者,这些行动刚开始也收获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是由于没有持续下来,导致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很快又死灰复燃。

既然现在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技术,并建立了系统,我们就要把这种交通整治行动制度化、常态化,让其成为交警部门日常执法的一部分。唯有如此,才能更有力地纠正一些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帮助他们树立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同时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重庆市的这一做法,不妨在继续完善的基础上,向全国其他地方进行推广。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