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给“防疫神器”趁疫忽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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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4-08 08:20:21

冯海宁

近来,随着各地陆续复工、部分省市中小学开学,随身消毒卡、自测试剂盒等“防疫神器”受到追捧。专家表示,一些所谓的“防疫神器”实际效果非常有限,有的甚至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多家企业借疫情宣传产品功效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已被查处(4月6日《工人日报》)。

其实,媒体早在3月上旬就报道过一批号称可以抵御病毒、预防新冠肺炎的商品在网络和实体店热卖,比如消毒卡、银离子消毒喷雾、精油等产品。这类产品有的打着“高科技”的旗号,有的则是人们熟悉的“老面孔”。但专家指出这些产品的实际效果并不像宣传的那么神奇。将近一个月时间过去了,此类“防疫神器”仍受到追捧,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毫无疑问,一些消费者看到媒体报道后,会相信专家的说法,理性看待“防疫神器”。但仍有一些消费者被这类产品的功效宣传所诱惑。可见,普及相关科学知识还需要再深入、再坚持。只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坚持科学防疫,“防疫神器”的市场才会越来越小,那些通过违法宣传趁疫发财的商家才能被市场抛弃。

消毒卡等“防疫神器”实际效果怎么样,显然一般消费者难辨真伪。只有专家才能揭穿商家忽悠的把戏。从这个角度说,媒体与专家形成合力,是粉碎虚假宣传、引导理性消费的重要力量。同时,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也要对网店、微商的资质严格把关,对其广告宣传用语加强监测,因为这类产品主要通过各类网络平台销售。

此外,防止“防疫神器”趁疫忽悠离不开监管部门。一方面是各级监管部门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甄别“防疫神器”的真伪,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比如,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就表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暂未有家用版,不要轻信微商的虚假宣传。这种及时、权威的表态对夸大宣传的商家而言,可谓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发挥杀一儆百之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信息显示,天津、吉林、河南等地的某些企业借疫情宣传产品功效,又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构成虚假广告,受到了处罚。这说明“防疫神器”趁疫忽悠的现象已经引起监管者高度重视,部分企业撞到“枪口”上,其他企业应吸取教训。

在笔者看来,整治“防疫神器”趁疫作乱,既需要各地市场、药监、质检等部门发挥专业监管效能,联手行动;也需要加强治理针对性,比如说媒体报道的随身消毒卡、自测试剂盒等产品,其商家宣传与实际功效是否相符,就需要有关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从而给市场明确的信号。

针对涉疫产品虚假宣传,我国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惩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武器。受到处罚的企业,已经付出了沉重代价。而那些至今仍在忽悠公众的商家也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为了利益无视法律,“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疫情也是一块“试金石”。部分商家是否遵守商业道德、法律法规,网络平台是否对网店或微商履行管理责任,各级监管部门是否尽职尽责,以及消费者是否具备科学素养,各方都需要从自身角度进行检视。尤其是相关平台方、各地监管者要多尽责,不能再给某些“防疫神器”趁疫忽悠、趁疫牟利的机会了。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