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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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0-03-11 09:39:26

张 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广东珠海在大战中提升法治化水平,在大考中检验市域社会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法治根基。

疫情发生后,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司法保障、法律服务保障等环节发力,力争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建立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指引、召开市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专场网络发布会……一系列举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注入法治正能量。

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珠海坚持以城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进“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党支部建设,健全社区党委、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议事协调机制。如在横琴新区探索“基层党组织+物业公司”做法,村党支部和物业公司党支部联手,确保村(居)公共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到位,人居环境、物业服务、基层治理取得良好成效。疫情期间,发挥党组织凝聚社会力量的组织优势,让党的组织网络与社会组织网络联结融合,就能齐抓共管破解治理难题,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珠海是内地唯一与港澳陆桥相连的城市,近年来一直注重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两项地方立法权优势,逐步构建完善与市域社会治理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如在深化跨区域、跨法域合作上,珠海首次以中葡双语发布《珠海法院涉澳民商事审判白皮书》,设立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澳司法研究基地。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发布《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编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规政策汇编,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等,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科技支撑作用。近年来,珠海注重运用科技手段,创新建立法院智慧送达(执行)平台,实现“E键送达”和执行现场远程指挥,司法质效显著提升;升级加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国首创“平安+”市域社会治理指数,扎实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新警务”,有效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科技支撑力,让技术融入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也让法治借助技术持续释放正能量。

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直以来,珠海通过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强化法律援助方式,为村(居)提供“精准式”“订单式”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面对疫情,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粤省事“疫情防控服务专区”、珠海“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等平台,多渠道为群众提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法律服务,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解决法律问题。始终把群众放在第一位,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坚持法治为了人民、治理为了人民,就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为广东省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