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严法更要严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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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芳
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据了解,《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1年通过。 科学研究表明,新出现的人类传染病中,有60%以上源自动物,而人畜共患病的动物源性疾病中又有70%以上来自野生动物。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再一次把野生动物推向风口浪尖,也让人不禁重新思考,现有《条例》是否已经不足以应对纷繁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
此次《条例》修订,从扩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严格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和细化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相关制度等方面入手,对颁布近20年的管理条例做出合理调整,这是防疫抗疫的主动作为,也是对民众合理关切的积极回应。对现有《条例》进行修订、积极查漏补缺,是从法治层面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能够加速斩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利益链条,有助于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
《条例》更新后能否达到期待效果,关键还在于后期执法。今后,有关部门在执法时更应明晰自身权责,以更强力度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以更严手段对不法行为做出处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野味”及其可能携带的病毒远离民众餐桌。
(责任编辑:马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