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时期:善执者行 为民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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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0-03-02 12:52:09

毛煜焕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既要坚持防疫与执行并重,也要注重强制与善意并行,两手都要硬,两仗都要赢。

2月23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不获全胜绝不轻言成功。”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但疫情仍然严峻复杂,人民法院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执行工作中应坚持全局视野、辩证思维、扎实作风,做到防疫与执行两不误。

首先,要把握好准度,处理好法与德的关系。“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法律是显性的道德,道德是隐性的法律。执行工作既要坚持强制优先、彰显司法权威,又要共建诚信,提升善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法治思维,增强底线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社会治理创新筑牢防疫基础,以信用信息共享打造诚信社会,以人民为中心推进良法之治。三要充分发挥执行条线“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作用,建立执行应急指挥制度,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为依法防控疫情、保障社会安定、实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其次,要把握好力度,处理好硬与软的关系。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诉讼程序的最后一道环节。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执行干警既要有公正心,又要充满人性化,执行工作既要显示强硬、果断的一面,更要展现文明、柔性的风采。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发布公告,严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查证属实,一律按法律规定从严处罚。同时,也要注意精细化实施财产保全,坚持“谦抑、审慎、善意、衡平”原则,慎用强制保全措施,能够采取“活封”“活扣”的,尽量不“死封”“死扣”雪上加霜。此外,要差异化实施执行,坚持比例原则。对于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期资金困难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倡导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企业协商,通过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共克时艰;对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可临时解除或变更执行措施、修复信用。

再次,是要把握好温度,处理好重与轻的关系。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既要讲究战略,又要讲究战术;既要以最高的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又要以最严的制度开展执行工作;既要分级分类,实事求是,又要统筹兼顾,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疫情防控下开展执行工作,要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案件和重点问题及时回应,找准方式方法,因疫情导致执行工作受到影响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当事人理解。

最后,要把握好速度,处理好快与慢的关系。执行干警应明确办案要求,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对于查封期限临近届满或其他紧急事项,充分发挥执行干警的主观能动性,运用执行案件事项委托平台,加强与其他有关职能单位的协调,通过线上连接,加强信息共享,推动移动执行,实现联合惩戒;对于非紧急事项和不涉及防控大局的,原则上不跨地区和跨省办案;对于必须线下办理的事项,在综合考虑年龄、身体条件和业务水平等因素基础上即时成立应急小分队,外出执行。为推动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的有序发展,人民法院不仅需立足当下,调和社会矛盾,有效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更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下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凝聚各方力量,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另外,要推进智慧执行,以信息化为支撑,通过建设“城市大脑”提高查人找物能力,自动提醒提升办案规范,全程记录推进执行公开,实时监督提高执行质效。最后,要重视提升人员素质,配置好执行人力资源,努力解决执行队伍力量薄弱、不适应执行发展需要等问题。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