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师减负,“截流”与“赋权”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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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日报发布时间:2019-11-28 10:16:23

南平

为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中央深改委审核通过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即将印发,“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并实行清单管理,使他们能够安心教书、静心育人”。

这是一则事关全国1100万中小学教师的“暖新闻”。今年10月,湖南湘西一女教师在网上发文,反映其所在学校存在“检查过多、影响正常教学、增加教师负担”等现象,受到广泛关注。而就在不久前,我市宣布为全市10万中小学教师做的十件实事中,有一条正是“最大限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减少与教育教学不直接相关的社会性事务,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从国家到地方,“为教师减负”正在从理念共识加紧变成实践行动。

教师的不合理负担究竟来自哪里?据教育界人士反映,“大头”出自一些政府部门和单位,它们往往习惯性地把自身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延伸到校园。虽说这些“进校园”单个看来都有一定合理性,但叠加起来,就有可能形成很大的负担。更有甚者,有些“进校园”不光“进”了,还对学校提出了繁苛的检查、评比、考核要求。学校为此还要专门准备一盒盒资料、一本本台账、一块块展板……这些工作,其实和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并没有多少直接关系,但却牵扯进很大精力。

那么,学校能不能拒绝不合理的摊派任务?很难。首先,有的“进校园”,本身就是在教育主管部门被动参与下联合下达的硬任务,连教育主管部门都难以推掉,更别说最基层的中小学校。其次,教育部门自身开展的一些检查、评比和考核,有时也会在数量上过滥、频度上过密、类型上交叉,成为教师不合理负担的重要来源。对此,中小学校就更难说“不”。再次,由于辖区管理、加强共建等原因,中小学校所在的街道、社区以及一些社会组织,有时候也会给学校“布置”任务,学校往往也要认真对待。

以此观之,教师不合理负担过重,源头主要来自校园之外,根子还是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不足。在当前教育大环境中,能够把“手”伸进校园的,除了上级主管部门,还有众多的“第三方”部门、单位和组织,而校方在面对这些 “手”时,并不具有足够的说“不”能力。解决之道,必须“截流”与“赋权”并重,坚持实施“内外兼治”。一方面,要强化源头治理,依靠制度管住那些习惯于伸向中小学校园的权力之手,把教师不合理负担阻截于校园之外。另一方面,也需要扩大教育自主权特别是中小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让广大中小学校长对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事务真正拥有应有的话语权,能够直接对外来不合理负担说“不”。 

为广大教师创造心无旁骛抓教学、专心致志办教育的良好环境,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借助此次国家全面为教师减负的东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都应从长远和未来计,把中小学教师从过多、过滥的社会性事务和各种检查、评比、考核中解脱出来。广大教师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的主责主业,不仅是亿万中小学生茁壮成长之福,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未来。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