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只是第一步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10-21 13:36:33

韩亚栋

“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从今日起做到: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经业主同意,不发布房源信息;不以虚假的房屋、低租金、图片等信息诱骗群众租房……”近日,在全国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活动中,针对住房租赁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00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签署承诺,共同号召全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对于这番“集体表态”,有人期待中夹杂着观望:“房源真实,无隐瞒,不乱收费,不克扣押金,不强买强卖,真的能做到吗?”有人则直接呼吁:“希望租房中介公司用行动兑现承诺,赢得信任。”

必须承认,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公开承诺,体现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经营对象负责任的态度。此次活动,是为了配合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工作部署。就承诺内容而言,“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违规收费及恶意克扣押金、不暴力驱逐租客……”这9条承诺,条条瞄准群众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事实上,这些问题的出现,正是由于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恶意竞争,不守法、不诚信造成的。主动强化自律,不仅是明智之举,更是消除房屋租赁市场乱象的釜底抽薪之策。

当然也得认识到,承诺只是第一步。只有说到做到,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真正把好事办好,取信于人。相反,如果把承诺当成营销手段忽悠人,就会透支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整体形象,阻碍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5个中央国家机关制定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对4个方面14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作为责任单位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列为整治项目,表示要切实“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公布了举报网址和举报电话。

承诺就要兑现。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应当认真对待,认清形势、抓住大势,主动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让群众租得更放心、住得更安心。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