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二选一”是道德绑架的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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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10-16 11:23:15

钟生

虽然离双十一还有一段时间,但各大电商平台已经卯足了劲儿,准备在一个月后的狂欢中再创记录。有的集中精力搭台铺货,有的则忙于在舆论中挑事,拿“二选一”这种惯用的指控标签往竞争对手身上贴,指责这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欺负人。看来阿里的王帅真是忍够了,公开回应称:所谓“二选一”从来只是一个伪命题,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平台只能向最有诚意最积极参与大促活动的品牌商家倾斜。

确实如此,有些人一直喜欢拿“二选一”这个议题炒作,利用一些人傻傻地对选择、偏好、歧视、垄断等概念缺乏区分能力,偷换概念,将一种朴素的商业行为变成一个道德议题,并妖魔化为悖离道德和法律的垄断行为。实际上,法律的辞典里根本没有“二选一”这种概念,完全是有些人站在自身利益角度进行的一种带节奏的话术修辞,是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人造词。法律对垄断有着清晰而明确的界定,正常的合作跟垄断有什么关系?我跟这个商家合作,而不跟那个商家合作,就是对“那个商家”的歧视吗?我对商家提出合作的要求,不合要求就不合作,就是垄断吗?这是什么道理。

想起一个有意思的段子。某婚恋网站出了道测试题:如果一个穷小子冒充有钱人和你恋爱,被你发现后你会如何反应?90%的人选:坚决断绝关系,诚实是最重要的品质之一。一个月后该网站又出一道题:如果一个有钱人冒充穷人和你恋爱,被你发现后你会如何反应? 90%的人选:继续交往,我爱的是他的人,又不是他的钱。而有些商家就是这样,自己用“二选一”用得比谁都溜,以这种方式对待过很多对手,可一旦遇到一个更强大的对手,竞争不过别人了,就装出楚楚可怜被人欺负的模样,玩起了道德绑架,正义凛然说“二选一”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了。

“二选一”实质是一种合作的契约精神,一个平台,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是有权对自己的合作者提出“专一”的合作要求的。这在社会领域是通行的规则,比如作为一个自由撰稿人,当你向一个媒体投稿,这个媒体为你提供了稀缺的版面,付给你较高的稿酬,给了你流量传播的机会,就有权向作者提出“独家”的要求,“一稿多投”被视为没有文德。恋爱,脚踏两只船是会被削的。婚姻,出轨更是被唾弃的。所以薛兆丰就说,婚姻就好比一起办企业,双方都投入资源,同时要求对彼此专注,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你看,这就是普世和通用的朴素道德,放在哪里都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平台的影响力不是大风刮来的,需要投入很多资源去维护,那么平台要求与之合作的商家投入“专一”,这个要求并不算过分。一个平台投入了巨大资源,可与之合作的商家却采取一种“漫天散花”的机会主义策略,这对耗费巨大资源拼命生产流量的平台,是不是也很不公平?如果别人没有选择,你用这种方式逼人选择――是想死呢,还是不想活呢?那叫垄断,强抢,霸道,而契约订在前面,商家本身有选择,跟垄断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曾参与电商法草案起草的杨东,在电商法颁布一周年行业研讨会上就特别表示,需要对电商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解读做一下正本清源,外界的解读太过于狭隘了,把第三十五条视为针对电商平台“二选一”制定的,这样的观点是不对的。

正如我们不会把媒体对作者“独家”的要求视为垄断,也不会把恋爱中的“专一”诉求看成苛求,平台对商家的选择,也是一种正当要求。市场的归市场的,道德的归道德,不要把正常的市场竞争变成话术上的舆论战和道德战。我欣赏的是,到市场上去竞争,或者到法庭上去说理,不喜欢那种厚黑话术、道德绑架和无休无止的舆论炒作。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