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不是特权人物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北京日报发布时间:2019-09-20 13:33:22

鲍南

这两天,某女演员因携带违禁品被查在高铁站撒泼一事,引发舆论关注。“我是公众人物”“你完了”……脱口而出的嚣张雷语,毫无意外冲上话题热搜。目前该演员因阻碍执行公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演艺公司也火速与其解约。

一段时间以来,明星在机场车站刁蛮耍横的新闻,屡屡刷屏。年初,某女明星“碰瓷”海关,试图利用网络倒打一耙污蔑海关“为人民添堵”;年中,某女歌手“批判”边检,称其蛮不讲理、私用职权,最后同样被证明是无理取闹。这些所谓的明星,拿得出的作品不多,对自我的认知却眼高于顶,可笑又可悲。

不禁要问,这些人何以跋扈至此?从现实来看,很多时候,一些明星确实享有着不大不小的特权。出门总是保安开道,到哪都有“快速通道”;还有人上大学可以不军训,有点影响力就能随便混个文凭,甚至博士论文都可以轻松过关。此外,他们也有着更多话语权,在微博上表达几句观点,就能引来一大批人围观……再加上粉丝的包容与放纵,更为之营造出“天大地大我最大”的错觉。久而久之,一些人便愈发膨胀,到哪都想要别人让自己三分,甚至觉得法律都能对自己打个折。

作为公众人物,知名度不是横行无忌的通行证。相反,其更应该比常人严格约束自己,谨言慎行。对那些平日里飘飘然惯了,动不动就放飞自我的所谓“明星”,需要用严格的执法使其警醒起来。而我们也看到,在充分的违法事实和严肃的依法惩处面前,这些跋扈之人很快就成了“霜打的茄子”,发布道歉求原谅,也几乎成了事后的基本操作。“德不配位”,结果势必跌得更惨。

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人物,也不认“公众人物”。不管是谁,一旦触碰底线与红线,“完了”都是迟早的。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