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须树立三种意识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9-09-17 11:07:57

陈建华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执行法官,为了适应新时期执行工作的需要,必须树立源头治理、沟通、宣传三种意识。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实现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确定十个方面、共计53项主要任务,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前进。在笔者看来,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执行法官,为了适应新时期执行工作的需要,必须树立源头治理、沟通、宣传三种意识。

一是树立源头治理意识。要切实解决执行难,必须从源头入手。纲要提出的第一项任务即是“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为此,人民法院应积极推进源头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制度化,提高执行工作机制的可持续性。执行法官应积极推进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化,把执行联动各项工作纳入各联动部门职责范围。通过执行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上解决执行财产和被执行人信息不准确、不全面,导致执行查控系统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二是树立沟通意识,做好告知工作。执行实践中,诸多执行法官没有主动、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交流,导致自己在执行过程中所付出的辛苦,申请执行人不但不理解,反而误解执行法官,甚至与执行法官发生冲突,造成执行领域的司法公信力受到损害。因此,我们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要注重多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让他们充分了解到自己案件的进展情况,了解到执行法官采取了哪些措施、措施效果如何、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的查实情况如何,保障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执行法官必须树立沟通意识,将案件执行过程中各种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让申请执行人理解、支持、信任执行法官。

三是树立宣传意识,讲好执行故事。执行实践中,由于受到长期以来执行部门对执行宣传工作重视不够的影响,执行法官主动宣传意识不强,往往以为自己把案件办好就行,只要把老百姓的执行款执行到位就可以了,宣传不宣传无所谓。殊不知,执行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外界对执行法官的辛勤付出不一定知道,如果疏忽了执行宣传工作,尤其是当一些误解执行法官的失实信息出现时,当事人不仅不会理解、支持、信任执行法官,还会造成严重影响执行法官形象与人民法院形象的后果。为了树立良好的执行法官形象,执行法官需要树立宣传意识,讲好执行故事,尤其是将自己执行过程中付出的艰辛、感人的事迹、突出的表现等用文字表达出来,通过官方网站、报纸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出去,增强感染力、影响力,让外界更加相信我们的执行法官,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影响力,还有利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