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评:精准识别合力打击网络“标题党”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07-12 16:50:28

刘效仁

有必要依法对“标题党”进行精准打击和惩治。职能部门在对恐吓煽动、侮辱谩骂、两性低俗、虚假夸大、文不对题等“标题党”及内容作出界限和分类的基础上,当强化线上监督。

“速看,马上停播!”“内部资料,多少钱都买不到”、“名人离世,原因让人震惊!”“5颗就能要人命”……在微信群、搜索引擎以及各类信息平台上,时不时就会遇到这类标题夸张的文章链接,而点击进入后,文章内容往往名不副实,有所夸大,甚至一些内容为谣言。

究竟是谁在制造这些“标题党”文章?近日,新京报记者随机抽样收集了30条标题用词夸张,并在微信群、朋友圈流传的公众号文章,其中有22条内容夸大、5条谣言、3条文不对题。发送这些文章的公众号运营者中,21个为公司运作,9个公众号则为个人所有(7月12日《新京报》)。

“语不惊人死不休”,古人作诗的追求,被今天用在了标题制作上。夸大、离奇常常是标题党文章的最典型特征。由于被夸大的信息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自然更易获得读者关注。被广泛转发的《中央保健局51张机密图,张张能保命!速度收藏转发~》,其中仅仅是洗脚按摩等日常保健方法,既非机密,能保命更无从谈起,却因“中央保健局”的头衔,就收获了6.7万的阅读量。

如果说此类尚无大碍,可“5颗就能要人命”之类公众号文章,则被微信辟谣助手判定为谣言。从低俗暗示到养生谣言,一些平台甚至利用圈子发布媚俗和政治谣言信息的秘史纵览、密案揭露等公众号,打着“揭秘”幌子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对于三观正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来说,危害甚大。

运营“标题党”文章,除通过接文案推广、微信自带广告和书城充值导流等实现了利益变现,并且形成了创作、互相推送、多级跳转的获利产业链。腾讯方面分析时也发现,大多数低俗、时政类帖文同标题、同内容,其背后是数千个批量注册、互有关联、注册资金不足10万的小微公司。

夸张、惊悚的标题以及虚假乃至错谬的内容,包括借机售卖三无产品等,显然已逾越了法律底线。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名义或形象的“国家级”“最高”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则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九条;虚构消费者讲述使用经历,使用虚构或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等作证明材料的,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笔者以为,有必要依法对“标题党”进行精准打击和惩治。职能部门在对恐吓煽动、侮辱谩骂、两性低俗、虚假夸大、文不对题等“标题党”及内容作出界限和分类的基础上,当强化线上监督,依据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精准识别和打击。让相关人员对内容违法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互联网企业当履行守土安全之责,对网络安全与犯罪及时跟踪研究,对“标题党”等非法广告推送及链接,确保及时发现并封闭。可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标题党”广告主及推送主体限制禁入,并将相关名单广而告之,以利形成联合惩戒制约。

鉴于互联网违法广告的引流、发布以及广告主、经营主体大多不在同一地方,且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难以取证和处罚的实际,当以属地管理为主,形成多地联合线上线下结合的执法机制,分别对违法广告链条的不同环节进行处罚,打掉其完整产业链,从而形成有效的震慑和威慑。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