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评:让曾轶可事件成为法治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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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06-19 15:49:54

戴先任

不管是公权力机构,还是公众人物,抑或是普通民众,都要以法律的标准来衡量,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样才能让热点事件变成法治范本,从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019年6月17日下午,名为“曾轶可NewestNews”的微博用户发布微博,质疑北京边检民警执法行为,晚上再次针对此事发布微博公布执勤民警工作证件信息,引发网络热议。6月19日早上,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官方微博@北京边检通报“曾某某事件”称,系曾某某不配合面相对比,对民警爆粗 (6月19日环球网) 。

这件事不由让人想到半年前女星毛俊杰“过关”事件。当时,毛俊杰发微博称自己在深圳口岸过关时,遭遇了海关工作人员的蛮横态度。但随着海关完整视频的披露,网友并没有支持“维权”的毛俊杰,反倒对其予以指责。之后毛俊杰删掉了爆料微博,并发文向海关关员致歉。此次曾轶可事件与毛俊杰事件有颇多相似之处,均为女星,均通过微信“维权”称自己遭遇边检人员刁难。

依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出入境人员在接受边防检查时,应摘掉帽子、墨镜、口罩等,配合查验。从北京边防回应来看,当时民警要求曾轶可摘掉帽子过检,就是在正常行使职权,并非像曾轶可所说的“蛮不讲理,私用职权”。从已知的信息来看,反倒是曾轶可可能存在诸多问题。另外,曾轶可不服从检查,两次近距离对民警拍照,这是在干扰执法。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在检查现场、候检区域拍照、摄像,不听劝阻或者拒不删除已拍摄内容的”等情形,可以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曾轶可擅自拍照,并在网上披露执法民警的个人信息与照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对当事民警的一种侵权行为。

不管是毛俊杰,还是曾轶可,作为公众人物,影响力大,这可能也是她们选择通过自媒体“维权”的缘故。此前的确不乏明星遭遇不平事后,诉诸网络,最终得以维权成功的事例。作为明星不是不能维权,而是不能乱维权。作为公众人物,拥趸者众,更需要以身作则,懂得规则意识,具备起码的法律素养,而不至于理亏了,还认为自己占理,否则这只会开启“自黑”模式,让自己陷入尴尬境地。

对于这些粉丝众多、知名度较高的演艺明星来说,平时习惯了众星捧月的感觉。而在像边检、海关等场所,工作人员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且工作人员往往还比较严肃,对于一些“养尊处优”惯了的明星来说,就有可能将工作人员的一视同仁、严肃工作,视为对自己的刁难。

当然,对于曾轶可事件,不管是其粉丝,还是其他公众,都不应主题先行,给任何群体贴标签,根据个人好恶“选边站队”,而要以事实为根据进行评判。这就有待北京边防公布事发时的完整视频,如果民警确实存在故意刁难情形,也应予以相应处罚;如果是曾轶可“无理取闹”,则应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对于曾轶可微博“维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也需予以依法处罚。

不管是公权力机构,还是公众人物,抑或是普通民众,都要以法律的标准来衡量,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样才能让热点事件变成法治范本,从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