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评:以全方位信用惩戒守护科研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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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06-12 16:17:54

张智全

今天,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更需要大力弘扬科研诚信伦理。对此,我们应该用好全方位信用惩戒这一把治科研诚信缺失顽症的利器,让其长出刚牙利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并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在晋升使用、表彰奖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6月12日《北京青年报》)。

科研是引领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其求真务实的本质属性,要求以诚信作为基本保障。如果没有诚信作为支撑,那么科研就会消解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践踏公平竞争的科研规则,扼杀科研公信力。诚信既是科技工作者必备的基本科学伦理,更是不容触碰的基本职业底线。

客观而言,近年来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诸多短板和薄弱环节,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时有发生。2017年4月,知名学术出版商施普林格·自然一次性撤销旗下杂志《肿瘤生物学》2012年至2016年已发表的中国论文107篇, 更是将我国科研诚信严重缺失的现状暴露无遗。在此背景下,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强调要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对科研诚信缺失行为予以全方位的信用惩戒,对于根治科研诚信缺失顽症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揆诸现实,虽然相关部门一再宣示“对科研不诚信行为要‘零容忍’”,但由于全方位信用惩戒机制的不健全,不少惩戒措施在执行中,大多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文件上,雷声大雨点小,以致“零容忍”沦为“零作为”,难以从根本上对科研诚信缺失者产生以儆效尤的震慑作用。在这种意义上,祭出全方位信用惩戒的大棒,抓住了根治科研诚信缺失顽症的“牛鼻子”,值得期待。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在中华传统文化中,诚信是个体公民安身立命的根本,素有人以诚信立身之说。对于比普通个体学识层次更高的科技工作者而言,诚信更应是其从事科研必备的基本职业伦理。一旦诚信缺失,那么礼义廉耻必然会抛之脑后,为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也就会接踵而至。近年来科研领域不诚信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源正在于此。

科研不诚信行为的多发,本质上反映了少数科技工作者诚信意识普遍缺失的这一社会现象。故此,遏制科研不诚信行为,全方位地强化信用惩戒,也就势在必行。相比于一般的行政惩戒措施,强化信用惩戒更能对科研诚信缺失者产生长久的“处处受限”负面影响,让其在众矢之的氛围中寸步难行,自觉将科研行为规范在诚信轨道上,而不越雷池半步。

今天,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更需要大力弘扬科研诚信伦理。对此,我们应该用好全方位信用惩戒这一把治科研诚信缺失顽症的利器,让其长出刚牙利齿,真正形成科研诚信是底线的氛围,还科研一片净土。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