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评:微整形不能变成“危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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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06-11 16:52:58

斯涵涵

微整形是一种医疗行为,关系到人民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需要精密到位的监督和规范。

2018年4月,赵小姐在私人整形工作室接受微创手术后出现脸部肿胀、头疼等不良反应,辗转京沪多家医院就诊,诊断结果都是手术植入的物质牵扯头部神经。记者以学员身份暗访私人整形工作室,店主称零基础培训三五天可接单,可按进价十倍给顾客打针,轻松年入过百万(6月11日新华网)。

身穿白大褂、自称整形领域知名医师、在武汉最高端的商业中心开设工作室、经常带学生做微整形培训、有大量获奖证书及奖牌……一切的一切,都让人相信这是一个正规、有水平的微整形工作室。

然而,这一切都是忽悠消费者的障眼法。工作室店主并无行医资质,地点也不固定,是典型的流窜式非法行医者,客源主要靠熟人带熟人,以类似微商的方式在朋友圈发广告,每到一处先是大量接单给顾客微整形,或是大量培训新人收取高额培训费,发现不对劲就赶紧关店走人,让消费者维权无门。

非法微整形手术泛滥有以下原因:一是人们的求美需求大幅增长。数据显示,国内有近2000万医疗美容消费者,市场规模或达2245亿,但平均每百万人中只有2.88位整形外科医生,其中的落差催生了无资质整形医生、无资质整形工作室,黑市商家是正规商家规模的十倍以上。二是从业门槛低,没有任何从医资质的学员只需交数千元,经短暂培训后便可开一家微整形工作室,按进价十倍给顾客打针,便可轻松年入过百万元。三是人们存在错误认知,认为微调不算什么手术,听做过的人口口相传就轻易相信质量不错,花费不多、没有什么痛苦就可以轻松变美,致使各类非法微整形工作室生意兴隆。

微整形泛滥暴露监管短板。按照国务院2005年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执业需要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整形美容机构也属于医疗机构类别。此外,整形美容项目施术者需要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但私人整形行业的流窜式作业特征,增加了监管执法难度。依据规定,两次非法行医以上,第三次抓到才可以判刑。例如报道中的涉案工作室负责人没有资格证和执业证,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部门也只是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处罚。赚钱快,利润高、客源广、违法成本低、促使不少人投身于这个暴利行业,非法微整形店野蛮生长。

实际上,微整形也是整形,要成为一个有合格资质的整形医生,可能需要五年到十年的时间。然而,近年来,医美机构没有资质或使用假资质而导致的医疗事故逐年增多,微整形行业无序发展,给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害,因整容而毁容、致病致残乃至死亡的病例屡见报端,也产生了诸多社会后遗症。

必须强调的是,微整形是一种医疗行为,关系到人民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需要精密到位的监督和规范。微整形不是小问题,行业乱象亟待矫正,整容速成化亟待精准打击。首先有关部门要改变多头管理的监管状态,出台严格详尽的法律法规和美容行业标准,严厉打击美容机构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唯利是图的相关机构和个人,不断提升整形水平,强化监管,满足公众的爱美需求;而广大求美者,要消除畸形的美丽观念,在决定整容或者微整前,先理性审视自己的诉求是否合理、是否必须。一旦决定要做,就要先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这件事的风险,认真评估自己是否能承受失败,并且要到正规的有资质的整形机构去做,切忌盲目微调,贻误健康。全社会都要提升辨别虚假宣传、打击假冒伪劣的基本能力,对美丽的标准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和认知,要将整形医疗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坚决杜绝微整形变成“危整形”。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