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次执法都经得起监督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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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公安报发布时间:2019-05-30 11:42:34

席文

公安机关的执法效果如何,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中国建设进程有力推进,全民法治意识也不断提高。人们对公安机关的要求,不再局限于破了多少案,还会关注执法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尊重和保障了人权;对公安机关提供的行政服务,不再满足于事情能否办成,还会关注办事效率和质量如何,是否真正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就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眼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不断出新招、出实招。如北京市公安局依托全局执法办案平台建设,通过流程再造,推动实现全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使用全覆盖;江苏省公安机关推进“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打造了执法“全量”管理体系,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创造性地将执法办案积分制与执法档案有机结合,配套推行执法管理委员会、派驻法制员、主办侦查员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群众的关注和期盼,就是助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的动力。这些体现时代特征、符合群众要求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系,为全国公安机关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引领,借鉴利用好经验、好做法,以打造执法办案新格局为牵引,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建设者、推动者和保障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程度越高,就越能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会越强烈。近年来,网络上不断出现深受群众认可和赞誉的“教科书式执法”,这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警察的形象,又让群众在对案件的关注中接受了一次普法教育。各级公安机关要不断强化执法教育培训,使民警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执法中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突出现场执法能力培训,引导民警习惯和善于在“聚光灯”“放大镜”下执法办案,争取让每一名执法民警都具备“教科书式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每一次行使手中的执法权,都被赋予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新形势,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让每次执法活动都经得起监督和检验,努力实现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大提升。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