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寻子闹剧当祭出法律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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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9-05-22 09:57:19

冯海宁

对待家庭矛盾,每个人都要学会理性处理;对于社会公共资源,都应该倍加珍惜,别让公共资源耗费在没有实际意义的事情上,这是最基本的社会常识。

“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有新进展。5月20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该事件系男婴母亲因家庭矛盾,和其亲友策划自导自演。目前参与策划的多人已被拘留,(男婴)母亲尚在哺乳期,等哺乳期过后也将受到处理(5月20日《新京报》)。

这一事件发生后,不仅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周口公安机关也高度重视,最初定性为盗婴案,悬赏金额先是5万元后提升至15万元,还投入了大量警力寻找失踪的婴儿。然而没有想到,事件反转,盗婴案变成丢婴案,最后又变成了闹剧。

这不免让人想起温州“50万寻子”事件。可以说这两起事件有相似之处:都因家庭纠纷引发;都制造了孩子失踪事件;都耗费了大量舆论资源和警力资源;最后都被证实是自导自演的闹剧。

一般来说,家庭矛盾属于一种内部矛盾,应该在家庭、家族内部解决。然而,这两起事件的导演,却把家庭矛盾变成了社会公共事件,置于聚光灯下。即使其不是故意引发社会关注,但其所作所为以及造成的后果,都让社会为此付出了不小的成本,令人感到失望甚至愤怒。

所谓消耗社会成本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耗费了不少舆论资源。事发以来,各类媒体持续跟进报道,如果是真实的丢婴事件,舆论关注是应有之义,但人为导演引发关注,就是浪费舆论资源。对此,舆论方面应该表明自己的态度,对事件策划者进行公开谴责。

其二,浪费了关注者的时间和情感。以周口丢婴事件为例,无论是4个月大的男孩丢失,还是男孩母亲当时晕倒(据说患有低血钾病,有晕倒史),都戳中了人们心中最柔软的部分,结果关注此事的人最后都被策划者戏耍了。

其三,浪费了不少警力资源。比如“案发”后,周口警方几十名民警几乎是一帧一帧地调看监控画面,后来郑州警方也参与此案。这必然付出了不少办案成本。如果不是嫌疑人迫于压力向警方自首,警方为此付出的成本会更大。显然,这是一种本不该发生的成本。

温州“寻子”事件上个月月底才宣判,十几天后又发生“丢婴”事件,我们不得不反思,类似事件为何接连上演?事件导演者为何缺少公共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想防止类似事件上演第三部、第四部,必须依法从严惩治责任人。

温州“寻子”事件中男孩母亲陈某曾陈述:“对我的行为,我认罪悔罪,向各方热心人士诚恳道歉,对不起。事实的真相有负你们的热心帮助。我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宣泄。我恳请社会各界的原谅,愿意承担法律后果。”遗憾的是,“丢婴”事件中的母亲大概没听到或没听懂这些话。

“丢婴”事件再次启示公众:对待家庭矛盾,每个人都要学会理性处理;对于社会公共资源,都应该倍加珍惜,别让公共资源耗费在没有实际意义的事情上,这是最基本的社会常识;对于已经发生的案件,我们都应该从当事人所犯的愚蠢错误吸取教训,不要让自己再犯类似的错误。

希望警方能尽快完整地公开案件细节,以便让更多人了解全部真相。对于所有违法者,均须祭出法律利剑,严格处置。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