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并举破解欠薪老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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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9-05-21 10:02:43

潘铎印

防范处置欠薪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工作,应坚持预防与打击并重,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推动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近日,人社部通报201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共查处欠薪违法案件3.21万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1211件,共为45.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68.3亿元。

近年来治理欠薪力度不小,成效初步显现。2018年全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处欠薪违法案件8.6万件,工资类违法案件数、涉及的人数和追发的工资待遇数,同比分别下降39.4%、45.3%和35.8%,实现了“三下降”。

在各地政府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遏制。但在一些地方欠薪现象有所抬头,控制欠薪增量依然不容乐观。2018年,全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处的数以万起欠薪违法案件这一现实说明,治理欠薪工作任重道远。

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须将防范处置欠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预防与打击并重,多措并举,从以下几方面发力,推动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构建完善的治理欠薪法律体系。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工资发放缺乏硬性的法律规定,尤其是针对欠薪行为没有明确的处罚责任,法律威慑力不足。国家应完善治理欠薪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针对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明确监督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欠薪企业的法律责任,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压实责任防欠治欠。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治欠保支当作“保民生、保稳定”的政治任务来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农民工劳动保障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对重点企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实时监控、排查,对欠薪行业企业严格施行准入限制和“黑名单”制度,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将恶意欠薪者绳之以法,依法维护好劳动者的权益。

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签订规范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加强监督管理,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筑牢防护网。

开展治欠保支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相关部门应加大农民工维权和法律服务力度,建立为农民工服务的法律队伍,采取咨询热线、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工会组织应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协助解决农民工的正当诉求。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让广大农民工学法、懂法,引导农民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讨薪年年难”的现象依然存在,折射出欠薪问题的复杂性、顽固性。由此,各地治理欠薪要跳出“运动式清欠”的窠臼,既紧盯个案、严肃查处,又抓好政策落地、形成长效机制,采取标本兼治的办法,久久为功,破解欠薪这一老大难问题。


(责任编辑: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