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评:摆拍传播虐童照也需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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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19-04-19 16:06:02

谢晓刚

网上网下传播虚假、恶搞信息,无论其是初衷善意还是恶意为之,执法部门都应该依法予以规范。

4月18日,有网友爆料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一女童疑遭虐待,并附有照片、视频。当日晚间,潮安区警方发布通报称,照片系女童父亲故意摆拍,目的是发给女童母亲斗气。经法医检查,女童身体无发现外来暴力伤害痕迹(4月19日中国新闻网)。

经警方介入调查此事件为虚惊一场,众网友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不过事件不能就此画上句号。在这起事件中,女童被虐待照片、视频源自其父亲“故意”拼凑、摆拍与妻子斗气,但在网络上传播后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随后警方介入调查。由此可见,恶劣传播后果已然造成,而且还动用了公共资源予以追踪调查澄清,其性质远超出了简单斗气的范畴,这与那些在网络空间传播谣言者何异?有关部门不能因“情有可原”就让相关责任人逃避惩罚。

毕竟,网络非法外之地。谁都不愿意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和暴力的网络空间。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网络空间的净化力度,网上网下都是同一个法治世界,这已经是社会公众必有的共识。在网络空间传播信息,与现实生活中传播信息一样,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而不能由着心情好坏随意涂鸭,否则就应受到相关法律的惩处。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指出,“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这有利于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

可见,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网民,都应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依法上网,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守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坚守国家利益底线、坚守公民合法权益底线、坚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坚守道德风尚底线、坚守信息真实性底线。

因此,网上网下传播虚假、恶搞信息,无论其是初衷善意还是恶意为之,执法部门都应该依法予以规范。唯如此,方能增强社会公众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