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应成为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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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9-04-15 09:19:12

叶祝颐

4月10日,清华大学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此次修订与2017年公布的《细则》相比,主要内容集中在对学术不端的处罚规定上,对发表研究成果中抄袭、伪造等严重学术不端的行为,从曾经的记过升级为开除学籍。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曾出台规定,要求对于学术不端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零容忍,清华大学在对学生学术不端的问题上从记过升级为开除学籍,其端正学生学术态度的良苦用心无疑值得肯定。

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说过,“大学之谓,非大楼也。”高校、科研机构担负着传承文化、弘扬正义的职责。不仅学生要学术态度端正,老师更要做好学术榜样。如果为人师表者学术道德失守,不仅有辱学术尊严,还会误导学生、搞坏学术风气。韩愈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除了教给学生学问外,更有义务教给他们做人的道理、做学问的道德。如果教师自身学术不端,即使道貌岸然给学生讲学术道德,学生也听不进去。所以,我们不仅要对学生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对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教授们也要进行学术道德约束。老师也好,学生也好,只有对学术不端零容忍成为制度标配,对学术不端行为刮骨疗伤、正本清源,才能彻底铲除学术造假、剽窃的现实土壤。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