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不能治愈,虚假宣传该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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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9-04-10 12:21:59

斯涵涵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加强监管,禁用“近视治愈”等宣传用语(4月9日《人民日报》)。

中国近视人群的数据早已为人熟知:目前中国近视患者人数多达6亿,几乎是中国总人口数量的一半。其中,高中生和大学生的近视率均已超过七成,并逐年增加,青少年近视率高居世界第一,不仅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也严重影响民族的未来,危害不容小觑。

2018年8月,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共同起草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这说明,国家已经高度意识到“小眼镜”群体现象的严重性,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已经成为非常迫切的社会问题。

而对于某些人、某些机构而言,庞大的近视人口、旺盛的市场需求、国家的重视程度都意味着难得的赚钱机遇及唾手可得的财富。一大批近视康复治疗机构一哄而上,“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宣传语随处可见,夸大其词,忽悠顾客,近视治疗市场乱象纷呈。

不实广告语违背医疗科学常识。在目前的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儿童青少年可以通过科学用眼、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等方式预防、控制和减缓近视。直白点说,孩子一旦得了真性近视,便不可逆转,进行科学矫正后的较好结果就是控制和减缓近视程度的加深,避免对身体、学习、生活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不实广告语显然利用了患者的求治心理,故意混淆真性近视、假性近视、弱视和斜视等治疗原理,借此牟取暴利。

广告法明文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近视治愈”“康复”这类宣传语属于虚假宣传,会让孩子和家长误认为得了近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以通过治疗取下“小眼镜”,这种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淡化了青少年近视的危害,且违反广告法,有欺诈之嫌。

防治近视,利国利民,科学预防、控制和矫正近视是一项关乎未来的重大民心工程,而6部门联合发文,规范近视矫治宣传广告语是关键一步,很有必要。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大力整治近视矫正市场鱼龙混杂、唯利是图的混乱局面,维护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矫正,对症下药。家长们也要加强科学防治近视知识的学习,提升卫生健康水平,引导孩子知晓近视的严重危害,培养孩子养成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及用眼习惯、运动习惯,科学制定健康计划。只有通过多方努力,才能有效防控中国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病率,早日甩掉青少年近视率世界第一的帽子。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