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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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9-03-15 13:34:42

罗书臻

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央视的3·15晚会了,几个在企业从事公关工作的朋友对记者说,这一天是“公关人的春晚”,他们几乎都是在加班中度过的。每年的3·15晚会,都会掀起一阵企业形象公关的“舆论旋风”,许多企业都提前进入了一级戒备状态。谁会入这个“黑榜”,也成为3·15当天最大的悬念。

依靠央视巨大的影响力,用办晚会的形式来打假,可以说几乎把借用媒体打假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但这种集中式、运动式的打假,也有其被人诟病的不足。将人们一年中对某些不法企业累积的不满情绪在一天释放,杀鸡儆猴之余,制造了一些“谁倒霉了”的谈资,打假的理性思考和制度建设却往往被忽视了。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余留芬再次带来打假提案,这源于她的切肤之痛——她所创办的一酒品牌频频遭遇“李鬼”,却又无计可施。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医药集团董事长耿福能也对“傍品牌”“搭便车”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保护形象符号,更应该保护商标和品牌的整个生态链。多名代表、委员呼吁,执法部门要“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对于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线上线下监管联动,让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无力再犯。

今年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引起代表以及社会高度认同。这也是从2014年开始,“打假”连续第六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且用词也越来越严厉。违法成本低,是制假造假者有恃无恐的主要原因,只有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执法必严的震慑力,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一再发生,真正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责任编辑:林楠特)